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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2
找個老伴兒不容易
『老人把兒女都養大了,如今,兒子管起老子來了,還說枯木頭要開花兒,我認為這花兒開得好。』
『我要開花兒。』
……
人們都記得這段名為《枯木逢春》的相聲,伴隨著楊少華先生『我要開花兒』的呼喚,觀眾們笑了,可是,很多老年人卻哭了,因為只有他們自己心裡知道,說起來那麼浪漫的黃金戀情,在實際生活中是多麼的不容易啊!老年再婚的穩定率很低,根據最新統計調查顯示,目前本市老年人再婚離婚率在60%左右。造成這種情況有老年人自己感情處理出現的問題,更多的是因為子女反對乾涉。因為種種阻礙,甚至有50%以上的老年人在重新選擇婚姻時,選擇同居而不辦理結婚手續。
真實訴說
當事人李大姐:
在兒子十幾歲時我的丈夫就去世了,到兒子長大成人後,我纔真的有了時間和心情重新考慮自己的幸福。高興的是,我終於找到了一個中意的人。可是,從我們開始『黃昏戀』開始,男方的女兒就一直乾涉,經常打電話向我表示:『我不同意,你休想和我爸爸結婚。』盡管心裡也是別扭,可是,我們還是頂著壓力辦理了結婚手續。正當我們充滿希望地努力經營我們的後半生的時候,對方的女兒又出現了,她總是來家裡搗亂,對我進行辱罵,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生活。幾個月後,這個已經出嫁的女兒甚至又搬回了娘家,她的到來打亂了我們的正常生活,雖然心裡有太多的不捨,可是,我不得不考慮要與新老伴兒離婚。
分析:
子女反對老年人再婚一般有幾種理由,如遺產會落入他人之手;還有的子女認為父母再婚會讓人說是因為晚輩對長輩不孝;也有的子女覺得父母再婚就是愧對已故的親人;更有的年輕人是因為不願照顧繼母(繼父)等。因經濟原因反對的佔絕大多數。有積蓄的老年人再婚,受到子女乾涉阻止的,比積蓄不多的老人再婚要嚴重得多。特別是有房產的老年人,再婚時受到的阻力更大。
律師建議: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是受法律保護的,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乾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如果總是打擾老人的生活,老人可以報警,每來搗亂一次就報警一次,這也為以後需要起訴時准備證據。而且,老年人再婚前的雙方約定,以及雙方子女對一些問題的約定,能夠有助於使這些棘手問題得到比較妥善的解決。可以用書面的方式,約定老人各自對自己的婚前財產有處置權,繼承關系與贍養關系也不變。在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各自的收入如何支配也要有一個約定。對於婚後購買的大宗物品,特別是房產,更應該加以公證,並掌握好充分的證據,避免發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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