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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陽光少年???殺人者孟超16歲時的藝術照。
男生孟超與女教師張麗的合影。(資料圖片) 袁小兵攝
張麗發給孟超的短信。(資料圖片)記者袁小兵攝 新聞回顧:師生三角戀命案殺人男生終審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45歲女教師與2名男生三角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5歲女教師與2名男生三角戀 男生捅死情敵張麗1963年出生,畢業於貴州師大中文系,擔任當地著名高中貴陽六中班主任15年,先後被評為校級先進個人、校優秀黨員和市級優秀班主任。
中年女教師與班上兩名男生保持戀情,一名男生殺死了另一名男生,殺人男生被判死刑,女教師被學校『雙開』。發生在貴陽的此案在全國范圍內引起關注。
女教師張麗與男生孟超 從乾媽到情人2006年秋,17歲的乾部子弟孟超從貴陽六中高二(14)班轉到文科15班。班主任張麗教語文,離異多年,一些學生說她『開朗、和善,心態特別年輕』,兩名同事評價她『熱情、樂於助人』。百度貴陽六中貼吧裡,有人把她列入『最開放』的老師。
一次,因違反課堂紀律,孟超在電話裡向張麗道歉,自此,『我們聊天的次數越來越多,時間越來越長,雙方都對彼此產生了好感,寒假裡我就認她做了乾媽,』孟超說。
2007年3月底,學校組織到外工訓。孟超說,他對張老師產生了強烈的感情,便給她發短信說想她,她回短信說『130』,是網絡語言,意思是『也想你』。第二天晚上,在工訓基地小道上,孟超主動吻了張麗的臉。根據孟超的說法,此後一周,他們開始有肌膚之親,都是在張麗家裡。每周三和周五,他以補課名義去張麗家。孟超一天最多一次給張麗發了36條短信,兩人還經常深夜通話,最晚至凌晨3點多。
孟超說,他把父親給的零花錢買了很多小玩具、發卡、手鏈等送給張麗,而張麗也送給他一枚情侶戒指和一條情侶鑰匙串。『我和張老師有太多的(愛情故事)細節,(去)豪客來吃飯,喝咖啡,聽情歌,聽音樂,(我們)會哭,會流淚。』
2005年至2006年讀高一時,孟超還曾與一名大他5歲的女大學生韓菲(化名)相戀。2007年5月,他給韓菲打電話,『我和張老師發生了性關系。』
面對警方詢問,張麗承認『與孟超是師生戀』,『但孟超喜歡我,我不是很喜歡他。』
女教師張麗與男生何小厲 曠課到老師家親熱從進入新班起,孟超就聽同學們說起何小厲與張麗『關系不正常』。何小厲與孟超同年,擔任班上團支部書記,父親是一家國有企業的老總。
孟超說,張麗曾告訴他,何小厲父母似乎感情不和。張麗的兒子對警方說:『何小厲說他爸媽都不管他,只有我媽對他好,所以他什麼事都對我媽說。』
每天早上6點多,何小厲就會離家上學,但據孟超說,他去的是張麗家,中午也會在張麗家呆一段時間,何小厲有張麗家的鑰匙。
2007年9月27日,張麗向警方表示,她和何小厲是師生戀,『我承認他是我男朋友,他也承認我是他女朋友,戀情從2006年3月高一下學期一直保持到現在。』張麗說,相處兩個月後,何小厲會曠一些他不喜歡的課來到她家,在床上親熱。
短信顯示,張麗和何小厲之間,也有與孟超之間『比永遠多一天』一樣的美麗承諾——張麗:『無論你需不需要願不願意相不相信在不在乎,我不會放棄我的承諾,我愛你一輩子比永遠多一天。』
18歲的第二天 男生殺死情敵9月26日,孟超18歲生日。晚上,孟超來到張麗家,張麗送他一件無袖T恤和一條銀色掛鏈作為生日禮物。『那晚她對我特別好,說她真的好愛我,』孟超說,『後來,她又訴苦說何小厲發瘋般纏著她,不過她的心是屬於我的,等何小厲離開後,我們可以以任何形式在一起。』
第二天中午,孟超在家中接到張麗電話,『她說何小厲逼她把鑰匙給他,想看我們偷情的樣子,還罵張老師和我是奸夫淫婦,說要砍我,半年多來積累下的怨恨被這個電話點燃了!我對她說:放心吧,我再也不會讓何小厲傷害你了!但她沒有作出反應。』
孟超一邊看電視,一邊寫下殺害何小厲的計劃,比如『引開狗』,『戴手套』……進入一刀腹部,做成自殺樣』等,筆跡潦草難辨。
孟超進入何家大約在17點半,家裡只有何小厲一人。孟超向警方交代,他叫何小厲幫他倒水,何轉身時,孟超從手提袋裡抽出一把30厘米長刀(這刀是幾個月前他從超市買來用來防搶劫的),刺進何的背部,何轉身抓住孟超的手臂,孟超再在他胸腹部刺了3刀,致其死亡。
根據檢察官的建議,學校對張麗作出『雙開』處理。
引發爭議 終審判死刑過重?女教師無刑責?11月4日,貴州高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貴陽中院對貴陽六中師生三角戀故意殺人案被告人孟超的死刑判決。目前,孟超案進入死刑復核程序。
此案引發激烈爭議。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在獲悉判決結果後,認為應慎用死刑。但一些網友認為,孟超殺人時已是成年人,沒有自首,處以極刑是依法斷案。
作為死刑復核程序孟超的代理律師,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遠忠認為,孟超的殺人起因有特殊性,他在感情上受到張麗的支配,他的殺人行為和殺人動機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張麗的心理暗示。不排除張麗承擔刑事責任的可能性,檢察機關、一二審法院只將張麗作為證人是不妥的。
法律專家認為,『張麗對孟超的故意殺人應該負有一定的責任,至少在孟超還是未成年人時,她沒有盡到一個班主任應盡的管理責任。』
網友熱議 關於張麗那個女教師就是職務犯罪!
那個班主任明顯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孩子形成殺人動機的時候還沒滿18歲,可惜證據沒有了。
在這個案子裡,那個有戀童癖的女教師不過是個新聞噱頭。她又沒殺人。
關於孟超兩個男孩都是受害者,對孟超的量刑過重。刀下留人。
當事人已年滿18歲,不能因為是生日前策劃以及剛過18歲生日心志還未成熟而輕判,否則法律就失去嚴肅性。比方說我今年30歲殺了人,我可以說是我15年前策劃的,當時我心志還未發育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