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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悅因頸部不適到醫院作牽引,事後成了高位截癱 |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12月4日報道少女汪悅因頸部不適到醫院作牽引,事後竟成了高位截癱,一級傷殘,她向醫院索賠406萬餘元。昨日,此案在武漢市江漢區法院開庭審理。
汪悅今年17歲,事發前系大悟縣一中高三學生。據她訴稱,今年3月初,因高考臨近,每天伏案時間較長,她感覺頸部不適,當地醫院初診為頸椎反弓。3月19日,為確診她來到漢口協和醫院,接診教授稱,『應住院觀察,做CT和核磁共振檢查後,再進行手術治療。』
汪悅訴稱,當天她入院,當晚7時,醫護人員為她做頸部牽引治療,長達14個小時。在此過程中,她感到渾身發熱,滿臉通紅,整晚無法入睡。次日上午,教授查房時,發現做牽引竟未使用牽引弓(牽引弓的作用是避免牽引兜壓迫咽喉和頸動脈),後重新調整了牽引治療。2小時後,她感到頭痛難忍,兩手不時向空中亂抓。下午,她呼吸急促,四肢已不能動彈,後被診斷為『高位截癱』。如今,她氣管被切開,依靠呼吸機維持呼吸,已花去醫療費近20萬元。
今年7月,汪悅委托律師向協和醫院提起索賠訴訟。江漢區法院受理後委托中國科協司法鑒定中心作司法鑒定。10月,鑒定結論出來了:協和醫院對汪悅的診治行為存在過失;該過失與汪悅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汪悅病情突變前原有疾病不詳,對協和醫院的責任程度無法判定。11月,湖北新華法醫司法鑒定所法醫學鑒定汪悅為一級傷殘,需長期護理。
昨日庭審,協和醫院的代理人表示對中國科協司法鑒定中心所作的司法鑒定有異議,提出重新鑒定。合議庭表示商議後作出答復,擇期再開庭。
休庭後,汪悅的父親汪亞軍傷心欲絕:『女兒聰明伶俐,成績名列前茅,即便她以後能丟掉呼吸機自主呼吸,也將終生與輪椅為伴了……』
(責任編輯:霍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