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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會12日在眾議院二次表決中最終通過了當天遭參議院否決的新反恐特別措施法修正案。
根據這一修正案,日本向印度洋派遣自衛隊的期限將被延長1年,即到2010年1月15日為止。自衛隊的任務仍是為在印度洋上活動的美國等多國海軍艦艇提供燃料和水。
當天上午,在野黨佔多數的參議院首先否決了這一修正案。眾議院下午就此進行二次表決,以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了這一修正案。
日本相關法律規定,在參議院否決一項法案後,眾議院可對其進行二次表決,如在二次表決中法案受到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票支持,法案即被正式通過。
該修正案於今年9月19日在內閣會議上獲得通過,9月29日被提交國會,10月21日在眾議院獲得通過。
『911』事件後,借美國對阿富汗動武之機,日本國會於2001年10月通過了有效期為兩年的反恐特別措施法,日本政府據此向印度洋派遣海上自衛隊艦艇。後來,日本國會分別於2003年、2005年和2006年3次延長反恐特別措施法。
由於去年日本朝野政黨力量對比發生變化,該法在新的延期未獲通過的情況下已於去年11月1日失效,日本政府不得不一度從印度洋撤回自衛隊艦艇。今年1月11日,日本國會眾議院全體會議二次表決強行通過了新的反恐特別措施法,自衛隊艦艇得以回到印度洋。6月13日,日本政府又將本應於6月30日到期的派兵期限延長至明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