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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維權勝訴後,唐曉冬回公司上班被攔在門外。(資料圖)
在與中日合資企業——北京三環相模新技術有限公司據理抗爭4年零3個多月後,被稱為工會主席榜樣的唐曉冬最終敗了。12月16日,市二中院終審判決公司工會去年12月12日罷免其工會主席的決定有效,唐曉冬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已於當日終止。
工會主席兩次被解職
45歲的唐曉冬被媒體關注始於4年前。當時,身為三環公司工會主席的他給工人維權、舉報公司水質問題後遭開除,並自此走上訴訟維權路。首次訴訟歷經仲裁和兩審判決後,唐曉冬勝訴。去年11月6日,市二中院判決撤銷公司的開除決定,並判決公司賠償其工資損失6萬餘元。
隨後,唐曉冬拿著勝訴判決要求回公司上班,因為他的工會主席任期到今年3月纔屆滿。公司卻將他拒之門外,稱他是不受歡迎的人。
去年12月4日,唐曉冬再次向仲裁委遞交申請,要求回去上班。很快,他收到公司快遞的『關於終止唐曉冬事實勞動關系的決定』。去年12月12日,公司工會罷免了他的工會主席職務。
唐曉冬又開始了奔波於上級工會、勞動仲裁委和法院的日子。『我認為自己沒有理由失敗。』
再上法庭敗訴終失業唐曉冬稱,公司敗訴後阻礙他回到崗位,並再次將他開除,屬無視法律權威。同時,公司對他的罷免程序不合法,沒有進行民主測評,也沒有報上級工會批准。
開庭時,三環公司的代理人稱,公司工會已按法定程序罷免唐曉冬,不需要任何部門認定,公司與唐曉冬的事實勞動關系已經終止。
一審法院認定,三環公司終止唐曉冬事實勞動關系的決定不合法,應予撤銷,且公司應當與唐曉冬簽訂勞動合同。不過,對於罷免唐曉冬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唐曉冬還是不是工會主席,一審判決未提及。判決後,三環公司提起上訴。
市二中院最終認定,三環公司工會罷免了唐曉冬工會主席職務,且今年4月,市總工會也為三環公司工會新任法定代表人頒發了證書,故唐曉冬的工會主席職務的截止日期為去年12月12日,雙方的勞動關系亦應於當日終止。因雙方已無勞動關系,故三環公司不同意與唐曉冬簽訂勞動合同的訴求,法院予以采納。
各方說法 唐曉冬 沒想到落得如此下場『我一直做著隨時回公司上班的准備呢。得,現在徹底回不去了。』昨天,唐曉冬坦言自己對結局很失望。
他說,這麼多年來打零工,不惜成本維權,就是想給那些與他同樣在替工人說話的工會主席打氣。『沒想到會落得如此下場』,他擔心其他工會主席日後更不敢說話了。
過幾天,唐曉冬要去公司辦理轉移勞動關系的手續。他說,等事情都結束後,就開始找工作。『工會主席是不想當了,估計也沒有單位再讓我當。』唐曉冬說,回頭看整個事件,還是不後悔,『就當是人生的一次特殊經歷吧。』
三環公司 開除他不是因為維權昨天,三環公司總務部經理蒙笑言表示,對於市二中院此次判決,公司基本滿意。
『明明是一起普通的勞動關系糾紛,就因為唐曉冬借工會主席的光環炒作,纔扯得這麼復雜,折騰了這麼長時間。』蒙笑言稱,公司當初開除唐曉冬不是因為他替工人維權,而是唐作為勞動者出現了工作問題。即便法院這次判唐曉冬可以回公司上班,公司也不會執行。『一個與公司對立了這麼長時間、給公司造成了這麼多麻煩的人,怎麼可能讓他回去?』
蒙笑言稱,今年4月,公司在上級工會的指導下,已經按程序補選了新的工會主席。『我們是通過單位所在的鎮、區逐級將補選申請遞上去的,最終得到了北京市總工會的支持。』蒙笑言稱,希望此事就此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