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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久耕免職的理由要經得起推敲(圖)
南京市江寧區房產管理局局長周久耕因擅自對媒體發表不當言論,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影響,調查表明他還存在用公款購買高檔香煙的奢侈消費行為,江寧區委經研究決定免去其房產管理局局長職務。對網上反映的其他問題,紀檢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12月28日《新華網》)
周久耕終於『下臺』了,這是網友反腐的『勝利』,然而,這種『勝利』似乎來得不徹底,因為南京江寧區紀委給出的免職理由實在經不起推敲。
周久耕免職理由之一,周久耕因擅自對媒體發表不當言論,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影響。如果這一條以後能夠成為免職的理由,那以後官員恐怕不敢『說話』了。何謂『擅自』?作為南京市江寧區房產管理局的局長,發表言論本就是自由的,難道發表自己的觀點都要經上級領導批准嗎?難道都要事先向上級部門報告?即便是要『報告』,那向誰報告?恐怕沒有一個規定能夠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何謂』不當,難道在社會上產生了不良影響,就是『不當』?官員如果不想產生不良影響,是很簡單的,他們只說些無關緊要的話,或是些正確的『廢話』,那就永遠不會產生不良影響,這難道是我們希望的結果嗎?官員也是正常人,他們也有權利發表自己的言論。如果我們現在還存在因言而罪,那實在法制的悲哀。顯然,周久耕因此獲罪是有違法制本義的。
免職理由之二,調查表明他存在用公款購買高檔香煙的奢侈消費行為。這個理由其實是含糊其辭的。到底他用公款購買的高檔香煙是用來做什麼的?是為自己個人消費,還是為招待用的。公款購買的高檔香煙用來招待之用,恐怕不少單位都存在,如果據此讓周局長下臺,是不公平的;而如果周局長是用公款來自己進行奢侈消費的,問題就嚴重了。依照常理,估計周局長的奢侈消費也不會僅限於香煙上,其它方面呢?紀委怎麼就只查出香煙的問題?難道網友披露了香煙,就只查香煙嗎?對周局長的高檔轎車和高檔手表怎麼還查不清?
周久耕是否要免職,不是網友說了算,而是法律說了算。如果周久耕是清白的,他就不應該『下課』;如果周久耕不清白,那就要向公眾交待他的全部問題,犯到什麼樣的程度,就應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周久耕的問題,說到底不只是南京江寧區的『家事』,而是上昇到一個社會問題,是一個公眾性問題,南京江寧區應該將周局長的問題徹底查個水落石出,還公眾一個真相。
周久耕免職的理由要經得起推敲,既不能冤枉周久耕,更不能借免職使周久耕逃避法律的懲罰。免職不能成為一塊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