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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下午2時,臺北地方法院召開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羈押庭,經過長達12多小時的庭訊、評議後,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30日2時25分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圖為3時30分,臺北地方法院的警備車押著陳水扁開出臺北地院,前往臺北看守所。 |
臺北地方法院30日凌晨裁定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獲釋17天之後陳水扁重回臺北看守所。相較上次被關,此番『二進宮』卻也有些許不同。
改名換房
30日凌晨,陳水扁二度入住臺北看守所後,房捨由原忠三捨改為孝一捨28號房。關於更換牢房,緊咬扁家弊案的國民黨『立委』邱毅說陳水扁遭收押的孝一捨28房,跟他上次被關的房捨是同一間,兩人意外成了前後任室友,邱毅並諷刺地說這就是現世報。
特別的是,陳水扁這次獄中編號沒有沿用原來的2630,而是『改名換姓』為2185。
未上演『絕食秀』
稍微休息之後,陳水扁於清晨6點被叫醒點名,後來繼續休息,在10點20分又被所方人員叫醒並盥洗。所以,陳水扁並沒有享用第一頓的早餐。不由得引發媒體猜測:莫非又和上次一樣,再搞一個『絕食秀』?
頗有些出人意料的是,陳水扁並未如外界擔心的那樣采取絕食舉動。事後傳出消息稱,陳水扁沒有立即進食,實在是因為熬了一夜太累了,急需補覺。事實上,陳水扁今日還是用過餐的。
能接客
外界均注意到,陳水扁此次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但沒有『禁見』。這是與上次入監最大不同所在。據了解,陳水扁這次的羈押每天都可辦理接見,除家屬外,『立委』也可以辦理特別接見,他也可以訂報看雜志外。
換句話說只要有人想到臺北看守所探視他,只要通過申請都能和他見面。根據有關規定,請求接見者,應將姓名、職業、年齡、住所、接見事由、被告姓名及其與被告之關系陳明之。看守所長官在准許接見時,應監視之。律師接見被告時,也適用前項之規定。
由於沒有禁見,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下午在扁系『立委』高志鵬前往看守所探視父親。
按照臺灣有關規定,無論陳水扁家人或是友人只要向臺北看守所申請,人數不超過3人以上,都能和陳水扁見面,但是接見時間不得超過30分鍾。
可打球散步
相較於之前被關,陳水扁唯一的作息就只能待在牢房裡頭寫作或看書,活動范圍最多也只在忠三捨的外頭走廊,這次在孝一捨則是多了30分鍾的放風時間,可以和其它收容人一樣,每天都有一段時間可以到戶外自由活動,甚至還可以打打球、散散步。
當然,看守所裡頭收容的人是形形色色,如果和其它人一起放風,安全問題勢必受到重視,加上北所內部已經屬於戒護區,陳水扁的維安隨扈無法進入保護卸任領導人,所以基於安全因素,看守所目前不排除讓陳水扁一個人獨自放風。
據判斷,這次陳水扁羈押期至少一個月,元旦春節可能都得在看守所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