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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意政府將經營權有償使用出讓金提高75%,截至昨日,富平百餘出租車車主已爲此煩惱了兩天了。
假期富平“打的”有些難
“這兩日打車真是難”,這是近兩天來很多富平縣城居民的真實體會。爲了出行,部分羣衆將家裏的電動自行車重新推出來。縣城站南街的樊師傅說,城區的出租車已經兩天都見不到影子了,“元旦休假,好心情因出行麻煩多少受到了影響。”
昨日中午12時許,在富平縣城新修的南二環藍光中學北門口,100多名出租車主站在寒風中,商量着如何面對政府新出臺的規定。
車主代表李先生說,“因爲元旦起,出讓金上漲了75%,我們實在承受不了!”車主們說,出讓金是指經營權有償使用出讓金,這幾年都執行的是每月200元的標準。可到了今年元旦,他們卻被告知漲到了350元錢,“不按照這個標準繳納的話,管理處就不給更換營運證、資格證等各種證件。”一車主算了一筆賬,他們跑一天能賺毛利200元,扣除40元的加氣錢、30元的司機工資和80元的各種費用後,本來一天就賺不上什麼錢。
“我們是執行以前的政策”
富平縣城管局下設的出租車管理辦公室主任張福京說,2003年以前,富平縣只有130輛出租車取得經營權,車牌號都是以陝ET26和陝ET28開頭。2003年新增了58輛以陝ET17開頭的車,使縣裏的出租車總數達到188輛。新增的58輛車從2003年開始,每個月的出讓金是350元錢,5年一次交清,另外130輛車執行的是每月200元的標準。爲了公平,縣裏曾開會研究決定從2004年元月開始,將這130輛車的出讓金也上漲到350元。“因種種原因,那130輛車的出讓金始終沒有上漲。”他們現在只是恢復執行政府以前沒有執行到位的政策,並不是亂漲價。
昨日下午,富平縣城管局副局長劉水剛說,重新落實出讓金政策之前,他們也曾做過大量的調研,認爲這個價格符合富平縣的現狀,車主可以接受,“沒想到遭到了車主們的抵制,我們只能繼續做說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