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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醫藥衛生四大體系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全面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採供血、衛生監督和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
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堅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爲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爲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爲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辦醫原則,建設結構合理、覆蓋城鄉的醫療服務體系。
加快建設醫療保障體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醫療保障爲主體,其他多種形式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爲補充,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加快建立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爲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保障人民羣衆安全用藥。
“以城鄉流動的農民工爲重點積極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以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爲重點改進異地就醫結算服務。
建立政府主導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迴歸公益性,這不但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的基本屬性固有特點,也是絕大多數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和多數發展中國家的其他人口大國的通行普遍做法。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部部長葛延風
國家還將把關閉、破產企業和困難企業職工、大學生、非公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城鎮職工或居民醫保範圍。
如果人人都有醫療保障,個人付費比例大幅度降低或者不付,就沒有人會喊“貴”。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部部長葛延風
國家將免費給15歲以下人羣補種乙肝疫苗,爲3歲以下嬰幼兒做生長髮育檢查,爲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等人羣提供防治指導等服務。
採取增強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
摘要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共同組成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分別覆蓋城鎮就業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農村人口和城鄉困難人羣。隨着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統籌層次,縮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終實現制度框架的基本統一。
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快覆蓋就業人口,重點解決國有關閉破產企業、困難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2009年全面推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重視解決老人、殘疾人和兒童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補助水平,適當增加農民繳費,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對困難人羣參保及其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提供補助,築牢醫療保障底線。
以城鄉流動的農民工爲重點積極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以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爲重點改進異地就醫結算服務。妥善解決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