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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醫療服務體系覆蓋城鄉
摘要
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堅持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爲主體、營利性醫療機構爲補充,公立醫療機構爲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的辦醫原則,建設結構合理、覆蓋城鄉的醫療服務體系。
進一步健全以縣級醫院爲龍頭、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爲基礎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政府重點辦好縣級醫院,並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採取多種形式支持村衛生室建設,使每個行政村都有一所村衛生室,大力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提高服務質量。
加快建設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爲主體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完善服務功能,以維護社區居民健康爲中心,提供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服務、一般常見病及多發病的初級診療服務、慢性病管理和康復服務。
優化佈局和結構,充分發揮城市醫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難病症的診療、醫學教育和科研、指導和培訓基層衛生人員等方面的骨幹作用。有條件的大醫院按照區域衛生規劃要求,可以通過託管、重組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
採取增強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
充分發揮中醫藥(民族醫藥)在疾病預防控制、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
降低收費提高報銷比例引導社區就診
《意見》中提出,我國將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新增衛生資源重點投向農村和社區衛生等薄弱環節。採取增強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
醫療資源配置一直是困擾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大問題,據統計,我國80%的醫療資源在城市,而城市裏80%的醫療資源又在大醫院,這直接導致大醫院裏常常人滿爲患,而在基層社區、尤其是偏遠農村的醫療機構則冷冷清清。
爲此,新公佈的《意見》要求,充分利用和優化配置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對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醫療機構要逐步進行整合,嚴格控制大型醫療設備配置,鼓勵共建共享,提高醫療衛生資源利用效率。
新增資源重點投向農村和社區
“新增衛生資源必須符合區域衛生規劃,重點投向農村和社區衛生等薄弱環節。”《意見》提出,我國將科學制定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各級醫院建設與設備配置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