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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小事結怨,居然帶上汽油登門放火;爲了給“姐妹”報仇,竟然開車將人撞傷;深夜報復檯球廳未遂,還要“順便”搶劫一名路人……這種種劣行的炮製者均爲“80後”傅某以及與他“同路”的一幫“兄弟姐妹”。前不久,市一中院對傅某等12名被告人的團伙案終審宣判,首犯傅某犯搶劫、放火、盜竊、聚衆鬥毆、誣告陷害五宗罪,數罪併罰獲刑20年,其他人也分別獲刑。
12人中七男五女,首犯傅某26歲,是團伙中的“大哥”,團伙中,除了他的親戚付某比他大些外,其他人都比他年齡小,基本都是本市人。其中,4人被捕時還是在校生,其他人均在社會上游蕩,終日遊手好閒。他們有的是親戚,有的是同學,有的是鄰居,甚至還有的是“戀人”,就這樣相互有了“交情”。記者高立紅通訊員楊斌
【案情回放】
審視該系列案的犯罪時間表,始於去年9月,終於今年3月。3月26日起,這12人就相繼歸案了。
聚衆鬥毆——替“妹”拔闖開車撞人
女孩小云是傅某的“妹妹”。小云與自己曾經的同學王某因爲瑣事素有矛盾。聞聽小云訴苦後,傅某便決定爲小云“拔闖”。2007年9月12日,傅某脅迫王某的朋友劉某將王某從家中騙出。當晚11時許,傅某等4人開着夏利車來到紅橋區丁字沽一號路,發現王某正在路邊行走,一個“兄弟”要帶着刀具下車行兇,被傅某制止。隨後,傅某駕車撞向王某,致王某身體多處受傷。
誣告陷害——設計“整人”送進班房
因爲買手機時的一點小事,傅某認爲經營手機店的李某“不順眼”,便設計“修理”對方。2008年1月20日下午6時許,女孩小李在傅某的授意下,到公安機關報假案,謊稱手機被盜。接着,女孩小田拿着已經被小李報案丟失的手機到李某的手機店賣,企圖製造李某收贓的局面。但是,李某沒有中計,他檢查後說:“這部手機的後蓋被拆過,不能要,你從誰那裏買來的,就去找誰吧。”
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兩天後,傅某與小李、小田和兩個“兄弟”再次聚到一起。由小田和小李出面去“請”李某,“那次那部問題手機,我們拿着去索賠成功了,爲了答謝你的指點,請你吃頓飯。”於是,李某被騙到紅橋區復興路“緣月坊燒烤店”,席間,小李飲酒過量把臉摔傷了,傅某就指使其他幾人捏造李某收購小李被盜手機又將小李打傷的事實,向警方報警,致使李某被刑事拘留7天,還掏了“賠償款”8000元。
搶劫——臨時起意“順路”搶劫
2008年2月25日零時許,傅某等人在南開區廣開二馬路搶劫了一名外地來津打工的男青年。說起來,這起犯罪有點荒唐。本來,傅某與一個檯球廳生怨,想在深夜去報復檯球廳。但是,人家關門了,報復未成,路上,幾人正遇上那個男青年,臨時起意,便有了“順便”搶劫的主意。無辜的被害人被暴打一頓,還被搶走了腰包。
放火——吃麪結怨火燒拉麪館
2008年3月10日晚11時許,傅某帶着兩個“兄弟”去實施對南開區五馬路附近的某檯球廳老闆的報復行動。他們把帶來的汽油潑灑到門前點燃之後,開車逃跑。幸虧被害人發現及時,纔沒有造成嚴重後果。
2008年3月12日下午4時許,該團伙中的男孩小孟、女孩小閆在紅橋區大衚衕某拉麪館吃飯。其間,小孟稱面中有異物,與店老闆發生爭執。小閆告訴傅某後,傅某便與小孟和小閆預謀報復。2008年3月13日零時30分許,傅某帶着一干“兄弟姐妹”將汽油潑灑到拉麪館門前及樓道內點燃後逃逸。因拉麪館員工及時發現火情並施救才未造成嚴重後果。
2008年3月22日下午4時許,團伙中的付某爲報復自己因故結怨的姑父劉某,效法傅某,買來汽油後潑灑在紅橋區千禧園小區劉家的防盜門及樓道內雜物上,點燃後逃逸。
盜竊——爲了報復偷走姑父車
傅某、付某與上述放火案被害人劉某都是親屬關係,這兩個無良的小子,居然合夥算計起劉某的車來。2008年3月16日凌晨1時許,二人糾集上兩個同夥,偷走了劉某的銀灰色夏利車。被盜車輛一直由傅某使用,後被起獲發還失主。
【關於定性】
有過黑社會性質的懷疑首犯被判有期的最高刑
本案首犯作案多起,影響惡劣,也一度造成衆多居民的恐慌。據介紹,本案在偵辦過程中,公安機關曾一度用過黑社會性質組織這個名義。後來,經過仔細偵辦,認爲傅某等人比較鬆散,缺乏嚴密的組織,很多犯罪行爲都是臨時起意的報復行爲,而不是在一定區域或行業範圍內,收“保護費”欺行霸市等。因此,這也是此案最終沒有被定爲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原因。但是,鑑於傅某一人身犯五罪,性質惡劣,也被判了有期徒刑中的最高刑——20年。
【犯罪溯源】
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種種單親疏於管教是其中之一
據瞭解,本案中的諸被告人年齡都不大,平時遊手好閒,無事生非,法制觀念嚴重淡漠。之所以造成這樣的狀況,與他們平時忽視自我塑造有直接關係,同時也與家庭和社會的教育缺失不無聯繫。本案中,相當一部分被告人是單親家庭子女。比如女孩小李,父親早亡,母親忙於生計無暇照管她。最初出於尋求保護的心理,她依靠上了“大哥”傅某。沒想到,交錯了人,結果一錯再錯,最終淪爲傅某的幫兇,被判刑4年半。
專家說法
天津社科院副研究員汪潔認爲,預防青少年犯罪是需要社會、學校、社區、家庭共同努力的大工程。汪潔表示,現在的獨生子女通常以自我爲中心,在成長過程中比較孤獨,很多成長中的煩惱、身心的不協調等,都很難通過自身化解。如果能夠得到家庭的正確引導和關愛,很多問題在端倪時期就能夠得到調整和糾正。
汪潔說:“這些青少年聚到一起釀成大禍,不是一日之功。通過此事可以提起家庭、學校和社會的警醒,在整個事態的發展過程中,不論哪個環節給予及時引導和調整,也許會令禍端再小一些,也不至於形成這樣的結果。”
汪潔提醒廣大青少年朋友,擇友時應格外謹慎,要交益友,遠離損友,方能走好人生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