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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上訪被拘 |
| 新聞再讀—— |
據5月16日《南方農村報》報道,廣東江門農民陳啟林等7人去年9月22日在國家信訪局反應土地問題回鄉後,被當地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管理秩序』處以行政拘留10天。相關負責人表示,李浩林等人系因涉嫌破壞生產經營被拘,公安機關從未因上訪拘過任何人。不過有網友上傳了一張當地政府開具因上訪而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他准備再次上訪時被當地快速截訪。 【點擊觀看全文】
| 18次上訪均有明確答復 應該要執行 |
幾個群眾先後18次到國家、省有關部門上訪,均得到明確答復。但是上級雖然答復了,當地又是如何執行的?群眾上訪不偷不搶,上車買票,吃住自理,完全就是為了向上級反映問題,如何就成了『擾亂社會管理秩序』?在『帽子』問題上,『文革』期間我們吃過大虧,有過慘痛的教訓,現在又被一些地方從垃圾堆裡揀出來,還套上了法律的馬甲,這到底是進步還是倒退? 【點擊觀看全文】
雲南省大理州網友 IP:58.67.132.*
信訪制度簡直成了誘捕受冤老百姓的陷阱。
| 江門公安部門拘留上訪農民還不承認 應該是失職 |
廣東江門公安部門之所以把農民進京上訪拘留案,主要的理由就是他們『越級』進京上訪。但是,《信訪條例》並沒有禁止農民進京上訪的任何規定。何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1條早就有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也就是說,在江門農民進京上訪被拘留案中,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不是進京上訪的農民,恰恰是那些公然違反《憲法》和《信訪條例》的地方官員,當然包括那些以法律名義對農民進行迫害的執法者。 【點擊觀看全文】
APNIC網友 IP:119.51.13.*
不越級問題得不到解決,是現在仔在的突出問題。對上訪提的問題合理、合法、合規的應及時解決。對同一?件越級解決的同時對下級職能部門相應崗位進行必要處罰。對無理取鬧者也應明確處罰,以保證合法上訪者及時解決。
| 『釋疑』變『生疑』 事件調查組應道歉 |
媒體披露『事實』,相關部門出來回應說不是『事實』,最後上級部門介入調查證明『事實』是『事實』,這似乎成了預測熱點事件走向的一條『屢試不爽』的規律。多少相關部門的『釋疑』卻讓人『生疑』,多少『自證清白』最後卻成了『自證不清白』?『俯臥橕』、『躲貓貓』、『噩夢死』,這些『雷詞』的流行,足見民眾對一些政府部門缺乏真誠、躲避現實的回應態度的反感與厭惡。事實上,這樣不僅無助於事情的解決,反而會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點擊觀看全文】
山東濟南網友 ip:124.133.*.*
現在這社會啊!沒法說! 老百姓在官府裡沒個人根本就辦不了事!難啊.....
| 某些官員撒謊 應該要管管 |
一方是江門市蓬江區政府官員在當地主流媒體《江門日報》發表的正式聲明,一方是網友在網絡上給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物證。按常理,我們應該相信政府、相信政府官員,但是,如今政府官員說謊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前不久王帥被跨省追捕後靈寶市政府官員不也指天為誓地說是『媒體文章嚴重失實、王帥被刑事拘留完全是因為在網上發帖歪曲靈寶抗旱事實,與舉報家鄉非法征地毫無關系。』後來的事實證明是靈寶市政府官員在說謊。這次江門市蓬江區政府負責人的聲明與當初靈寶市政府官員的如出一轍、何其相似,都是言辭鑿鑿、信誓旦旦,但對公眾的質疑卻拿不出任何李浩林等人系因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的證據,相比之下,網友上傳的當地政府開具上訪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物證上,既有當地公安機關的大印,又有當事人的手印,讓公眾不信都不行,在如山的鐵證面前,可憐江門市蓬江區政府負責人的指天為誓立馬變成了指鹿為馬,變得滑稽可笑。 【點擊觀看全文】
河南省網友 IP:123.53.196.*
中央的經是好的,都讓鄉鎮政府和辦事處這些基層的一部分人,搞的一塌糊涂,嚴重損壞了黨在群眾中的聲譽。希望上級部門對這些人追究責任。
| 何瑞超站在兩棟未拆的建築物前,一臉無奈 |
| 結語——不要等到公眾都已淡忘 |
事實擺在眼前,怎麼處理?希望有關部門盡快給出辦法和合理解釋。不要等到公眾都已淡忘了纔象征性的宣布一些不痛不癢的『處罰結果』,過不了多久一切就都煙消雲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