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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事主落在ATM機內的銀行卡後,貪心女子迅速拿出墨鏡戴上,取走5千元現金,案發後她又兩次出現在同一家銀行,終被當場抓獲。記者獲悉,這位貪心女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
6月1日中午,黃女士在朝陽左家莊附近一銀行用自動取款機取錢,臨走前忘了退卡。快到家時,她先後接到兩條銀行刷卡提示短信,稱其信用卡幾分鍾內先後有兩筆共5千元的『消費』。
新源裡派出所民警接到黃女士報警後,趕到銀行調取監控錄像,在4分多鍾的錄像裡看到這樣一幕:黃女士剛離開,一名燙發女子就走進自助銀行,插卡時發現取款機內有事主遺忘的銀行卡,思索片刻後,這名女子回頭往門口看了一眼,隨後迅速從包裡拿出一副墨鏡戴上,開始操作取款。其間她不停地向門外張望,1分多鍾內分兩次共取走5千元,然後退出信用卡離開。
建行工作人員向民警反映,這名燙發女子經常來銀行辦理業務,可能就住在附近。民警據此分析這名女子還會再次出現。果然,案發後不到兩個小時,燙發女子戴著墨鏡再次出現在銀行大廳,身上還穿著作案時的衣服。她看看四周無異常狀況,便遞給工作人員一張信用卡,存入了2500元。次日,燙發女子又來到這家銀行辦理業務,被蹲守民警當場抓獲。
經查,嫌疑人叫曉麗(化名),幾年前下崗後一直在家,每天都去好友開的彩票點幫忙。案發時,曉麗到銀行取錢為丈夫透支的信用卡還款,發現事主遺落的銀行卡便起了貪心。當天她用贓款為丈夫的信用卡還款2500元,買了1200多元的彩票,又花了500餘元買衣服,被抓時兜裡還有60多張未兌獎的彩票。
被民警帶上警車後,曉麗後悔地直扇自己耳光,自稱一時糊涂,在派出所又給民警跪下,哭求給她一次改過機會。但按照最高檢有關規定,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為,將定為信用卡詐騙罪,可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