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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兒童的醫療保障一直是家長們普遍關心的問題。日前天津市啟動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把學生兒童全部納入了保障范圍。從今年9月起,所有學生兒童都實行統一的醫療保障制度,個人繳一半,政府補一半,意外傷害補償個人不需另交費用。
學生兒童全部納入
這次新出臺的城鄉醫保制度規定,無論是本市學生還是外地在本市就讀的學生,無論是幼兒園小朋友還是大、中、小學學生,無論是城鎮戶籍還是農村戶籍的學生兒童,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具體包括三個類別:一是在本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就讀的全日制非在職在校學生、兒童,包括港、澳、臺及外國籍學生兒童;二是在外省市學校、托幼機構就讀的全日制非在職在校學生、兒童;三是其他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的非在校(托兒所、幼兒園)的未成年人,包括新生嬰兒。
學生兒童個人繳半費
制度規定,學生兒童每人每年籌資標准100元,其中個人只需要繳費50元,政府補助50元。對享受低保待遇、特困救助待遇、優撫待遇、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以及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各類群體,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
學生、兒童申報繳費的時間為每年9月到12月份。待遇享受期按照學生、兒童的實際情況予以區分,一是入學入托的學生、兒童,待遇享受期是參保繳費當年的9月份至繳費次年的8月份。二是沒有入學、入托的兒童,待遇享受期是參保繳費次年的1月份至12月份。新生兒隨出生、隨參保、隨享受。
享受的待遇種類多 報銷的比例高
學生、兒童參加醫療保險後,可以享受住院、門急診、門診特殊病和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四種待遇。一是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18萬元以下的住院醫療費,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不設起付線,報銷65%;二級醫院起付線為300元,報銷60%;三級醫院起付線500元,報銷55%。二是門診特殊病報銷待遇。門診特殊病在一個年度內起付線為300元,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按照住院報銷標准執行。特殊門診病種包括: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癌癥的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術後抗排異、癲癇、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三是門急診報銷待遇。在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在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為800元,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補助30%。四是學生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待遇。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統一的學生兒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解決學生兒童因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補償和傷殘、死亡補助問題。
參保組織方式靈活
在參保組織方式上,對在校、在園的學生兒童,以學校、托幼機構為單位參保,學校、托幼機構在所在區縣社保分中心統一辦理參保手續,市學生醫保服務中心協助辦理。對城鎮沒有入學、入托的兒童,隨家庭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所在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及其社區工作站辦理參保手續。對農村沒有入學、入托的兒童,以行政村為單位,統一組織參保。
報銷方式便捷
參保學生、兒童在已經實行聯網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實行刷卡結算,在定點醫院收費窗口只需交納個人應付部分的費用,其餘費用由市社保中心按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學生、兒童暫時沒有社會保障卡的,可持戶口簿辦理就醫手續。
如果參保學生、兒童在本市尚未實行聯網結算的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外出期間因急癥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轉往外地住院治療的費用以及本市戶籍學生兒童在外地就讀期間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憑定點醫療機構的出院證明、醫療費發票和全部費用清單,到學校、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者區縣指定經辦服務機構統一歸集,辦理報銷手續。(通訊員馮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