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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9月20日,本市統籌城鄉的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將開始首次社會化發放,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老年人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存折,可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的本市城鄉五百多家農村合作銀行、濱海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就近領取。城鄉老年人除了領取9月份當月養老補助外,還可以領取到補發的1-8月份的養老補助。
據悉,本市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實行後,居民養老補助將由市區兩級財政給予全額補貼,政府財政全年將因此支付7.28億元。此項政策的實施第一次把城市十幾萬高齡無保障老年人納入養老保障范圍,使全市城鄉近70萬高齡無保障老年人擁有基本養老保障,分享到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實惠。
據介紹,《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主要由基本養老保險和老年人生活補助制度構成,這項制度是在原本市農村養老保障辦法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將城鎮老年人納入保障范圍,加大了政府對城鄉居民的養老責任,提高了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該制度從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補發的1-8月份養老補助將隨9月份養老補助一同發放。
按照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規定,本市城鄉60歲以上沒有社會養老保險的老年人,從今年1月起可以分別享受到政府提供的老年人生活補助。其中,年滿60歲的每月60元,年滿70歲的每月70元,年滿80歲的每月80元。
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實行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政府補貼與個人繳費相結合的基本原則,年滿18周歲至60周歲的農村居民、年滿45歲至60周歲的城鎮居民,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都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按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障費,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繳費滿15年的,60歲以後,可以享受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的待遇。
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基礎養老金政府全額補貼,2009年是每月15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分割成139份,按月發放。2009年按最低繳費基數參保繳費,最低可以領取每月255元的居民養老金待遇,居民領取養老金不足139個月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依法繼承。領取139月後,仍符合繼續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條件的,其每月的個人賬戶養金人由政府財政補貼,直至終身。
按照《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規定》,享受老年人生活補助待遇的對象應具備四個條件,一是具有本市城鄉戶籍,二是年滿60周歲,三是在本市居住20年以上,四是從未享受社會養老保障。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強調,本月發放基本養老補助是本市制度調整後的首次,涉及城鄉人員近70萬人,時間緊、人員信息量大、情況復雜,他提醒城鄉居民,如果符合領取條件的城鄉老年人發現自己不能正常領取養老補助時,要及時與本人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聯系,進一步核實相關情況。他表示,遇到這種情況也請大家放心,本月應發放的養老補助及1-8月份補發的養老補助,會在核實情況後及時補發。這位負責人還特別提醒大家,本月20日是本市統籌城鄉養老保障制度實施後首個養老補助發放日,20日以後,每天都可以領取,請大家不要在這一天集中到金融服務機構領取,以免引起金融服務機構網絡擁堵增加大家排隊等候時間。(通訊員馮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