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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民日報》刊登的一篇記者調查披露:湖北省的上萬名中小學教師,參加原湖北教育學院的遠程教育,獲得的本科文憑,從學校的公章、鋼印、校長的簽名直到教育部的文號,該有的全有,但是一上教育部網站,就“查無此人”,得不到認證。教育部已經做出了回覆:這是假文憑。你們上當了,要報公安機關。
以前,一說到假文憑,我們就聯想到滿大街到處塗抹的“辦證”電話,那可以叫做“真正的假文憑”,揭露起來並不難。但這回湖北教育學院的本科文憑卻不是這樣,辦學單位當初是拿着省教育廳發的紅頭文件,大張旗鼓地招生,紅紅火火發文憑的。這個可以算是“假的真文憑”了。要不是有人需要往省外辦調動,接收單位上網一查,發現教育部並不承認這一“本科學歷”,上萬人還將被矇在鼓裏。
有人去查找當初的紅頭文件——一份2000年8月17日頒發的《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現代遠程教育試點的通知》,編號爲“鄂教科(2000)014號”,湖北教育學院等高校被確定爲試點。但是,這份紅頭文件沒有提及學歷有效範圍。於是問題就出來了:本科學歷應該是全國承認的,現在成了“地方糧票”,出省即無效。
這顯得十分滑稽!更滑稽的可能還在後邊,涉及上萬名中小學教師切身利益的大事,將如何收場呢?《人民日報》的新聞,留下了一個意味深長的結尾:“……李平(事件當事人之一)他們感到沮喪,‘這事涉及上萬人,恐怕很難解決。’”這立即讓人想到:會不會“法不責衆”?
照理說不會。毛病就在畢業文憑上印的文號:“教育部(84)教師字003號”,教育部工作人員說:沒聽說過這個,教育部文件文號也不是這樣編排的;而且,規範的畢業證上不會標註文件編號。這是判定文憑爲假的依據之一,但是局外人誰也不會懂得這個祕密。教育部既然已經判定文憑是假,就不太可能因爲受騙者人數衆多而做出讓步。
但“法不責衆”的事情在歷史上確實是發生過的。上世紀80年代初在北京,有一次全城突查看黃色錄像的問題,當時的政策是不論在哪裏看黃色錄像的一律拘留。結果是一夜之間拘來的人不但塞滿了全北京所有的拘留場所,借用了一些正在放假學校的教室做臨時拘留所也仍然不夠,無奈只好放人了事。時間過去將近30年了,現在反回頭來看,是當時的“政策”有問題(前兩年陝西發生過警方拘留了一對在家中看色情影碟的夫妻,結果是放人、道歉),操作性沒有,對執行情況更是缺乏估計,結果傷害的是政策的嚴肅性。“法不責衆”現象其實是一個重要的法學命題,通俗地說,就是政策法規不能打擊面太廣,否則就會很尷尬。
不論當年的拘留看黃色錄像者,還是眼下的文憑事件,都有兩個共同點:一是政策的出臺匆忙、欠考慮;二是涉及的人數衆多。先分析第一個特點。看黃色錄像是道德問題,只有傳播才涉及違法,當初匆忙做出“拘留”決定的人,沒有從法理上認識清楚這個問題;網絡遠程教育首先涉及資質問題,湖北教育學院有沒有相應的資質先放在一邊,即使有,能不能像新聞中所說的那樣招12000多名學生,招上來之後是不是都達到了畢業的標準,最後還有相關學歷能不能得到國家承認,諸多問題都沒有落實,沒有搞清楚,最後的結果可想而知。再說第二個特點,當年決定拘留看黃色錄像者,顯然是低估了可能被拘的人數,現在這個遠程教育卻不同,當初這件事的始作俑者不會估計不到人數多少,甚至可能希望“人越多越好”——因爲人多很可能意味着利益多。
這個“真假文憑事件”再一次警示我們:出臺任何一項政策,哪怕是隻涉及一些“小問題”的,都會挑戰自身的嚴肅性,甚至可能產生強烈的負面效果。(韓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