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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號下午,寧波市象山縣發生一起暴力襲警事件,被襲警察在多次口頭警告無效並被奪槍的情況下開槍打傷鬧事人員。今天(12月5號)下午,寧波市象山縣公安局向媒體通報了象山“12.4”襲警案件的具體經過。
12月4號下午13時許,寧波市象山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110接處警民警汪煜棟和三名協警在幫助一名迷途老婦返家後,在一小區弄堂裏遇到一名年青女子站在路中打電話擋住了警車。在警車連續鳴笛、協警勸告讓路時,該女子開始辱罵協警。在民警亮明身份後,該女子及聞聲趕來的幾名男女仍然圍攻(辱罵)民警並開始推搡民警、協警,並用拳頭、鐵鍬、石頭、掃帚砸攻民警等人。民警汪煜棟見狀拿出催淚噴霧器自衛,被其中一婦女咬中右手。汪煜棟等人臉部、頭部多處被打破出血。被逼無奈的民警掏槍口頭警告,對方仍然不予理會,仍持石塊衝向處警民警,民警遂朝天鳴槍警告。然而槍響後,一男子持石塊撲向民警,並公然奪槍。民警果斷開槍擊中奪槍男子。隨即,汪煜棟等人一邊撥打120,一邊迅速將受傷男子抱上警車送往縣人民醫院救治。
當受傷男子在急救室搶救時,其中一名隨警車至醫院的婦女打電話叫來六七個朋友趕到醫院,繼續毆打民警汪煜棟及兩名協警。等增援民警趕到現場,對方已全部逃離。民警汪煜棟、協警王林軍、吳曉勤等人被圍毆倒地,身上多處受傷,其中民警汪煜棟顱骨、鼻骨骨折,傷勢較重。
案發後,寧波市象山縣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2.4”專案組對案件展開調查。經瞭解,受傷男子馬某(26歲,安徽省宿州市人)已送至上海一醫院救治,目前無生命危險。
寧波市公安局領導在瞭解事件經過後,認爲民警在多次口頭警告無效的情況下,使用催淚噴霧器自衛、鳴槍警告都符合法律規定。目前,主要涉案人員已被警方抓獲,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