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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賭球已審理多起仍屢禁不止
去年11月,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網絡賭博案作出終審裁定,20名被告均構成開設賭場罪,其中主犯譚志偉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這也是中國網絡賭球涉案者受到的最重刑罰。
香港人譚志偉和譚志滿兄弟,被控設立跨國賭博網絡,先後有3000多員工為其工作,涉及賭資金額達86.8億餘元,參加賭博人數上萬人。
司法機關量刑的法律依據是,兄弟倆賭場雖然開在境外,但其主要客源為中國公民,參與網絡賭博的賭客投注行為也多發生在中國境內,網絡賭博的線路也是從中國境內違法接出,網絡賭博的服務器非法藏匿在中國境內,賭資是賭場安排相關人員在中國的銀行開設賬戶,進行資金流轉。因此,本案是部分犯罪行為和結果發生在我國境內的跨國犯罪案件,『嚴重妨礙了中國社會管理秩序,侵害了中國的邊境管理秩序、金融管理秩序』。
『實際上最近幾年關於網絡賭博的宣判已經很說明問題,今年5月上海網絡賭球也是按開設賭場罪判的。』張笑世說,『雖然他們的手段是賭博,目的是獲利,體育比賽只是他們的跳板,但如果任由他們賭博,他們就會進一步控制體育比賽以達到獲利目的。』
今年5月,上海市二中院針對一起網絡賭球案作出終審裁定,以開設賭場罪判處3名涉案人員有期徒刑兩年——此案涉案人員利用境外博彩公司賬號擔任代理人並發展下線,從投注額中以『提成』方式贏利——該賭球網站半年內接受投注金額高達66億餘元,成為上海網絡賭球第一大案。
從1999年開始,參與『賭球』的人數年年劇增,這也是中國足球整體實力逐漸下滑的原因之一,『用法律條文來規避、懲治參與賭球者』,已經是體育界迫在眉睫的任務。
『網絡賭球的特點是隱蔽性強、成本低、接受范圍廣、涉案金額大,對於聯賽具有極大危害性。』張笑世說,『對於這種犯罪,只能依靠法律手段。』
按照我國刑法第6條第3款規定,『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法律專家認為這完全可以適用於在互聯網上投注參與賭球人員,『畢竟賭博行為是在國內發生的,除非你在國外的電腦上投注』。
2002年,財政部、公安部、工商總局、民政部、體育總局曾聯合下發《關於堅決打擊賭博活動、大力整頓彩票市場秩序的通知》,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應用,賭球成為7年後中國足球身上最大毒瘤。在賭球利益驅使下,假球、黑哨層出不窮,即便公安部門開展大規模的『抓賭打假』專項行動,仍有人對『大魚漏網』不抱任何懷疑態度。
『只要網站開盤,我就會接著投注,因為我覺得這屬於主管部門默認的。』張奇說,『我也痛恨假球,但國家發行的體育彩票種類太少,足彩基本上就是猜勝負,可以選擇的東西不多,所以我也希望足彩發行部門能夠增加競猜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