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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侯耀華
昨天,兩則關於廣告的新聞再度引人關注。一則是廣電總局表態稱:(明年起)名人不能做證明式醫療廣告,不能在醫療廣告中為其療效做證明。另一則是侯耀華再被央視《法制在線》點名批評,但他仍以『自己也是受害者、應該查廠家,醫學知識淺薄』來搪塞。
對此,記者昨晚電話專訪了侯耀華。對是否會向公眾道歉、是否會退『主持費』以及究竟有沒有代言,他聲音洪亮地作出否認。他認為,『廣告門』的主要責任在媒體,自己只是門上的『門票』;而現在輿論對他群起而攻之,他覺得是『做壞事的人在抓人』,他甚至表示,自己在委托律師調查中國廣告協會,他認為對方並無資質判定廣告違法。
名人證明式醫療廣告遭禁
今年9月,廣電總局先後下發《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據悉,《辦法》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辦法》規定,廣播電視廣告禁止含有的內容包括『藥品、醫療器械、醫療和健康資訊類廣告中含有宣傳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醫生、專家、患者、公眾人物等形象做療效證明的』。
對此,不久前有媒體解讀為:長期以來備受爭議的名人代言醫療產品廣告、姓名解析、緣分測試、交友聊天等廣告將從此退出廣播頻率和電視熒屏。不過,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副司長任謙日前對媒體澄清說:『此消息為誤傳。名人代言醫療廣告並不會被禁播。只是名人不能做證明式醫療廣告,也就是不能在醫療廣告中為其療效做證明。』
侯耀華被央視『三度曝光』
繼央視《新聞30分》、央視《經濟半小時》公開曝光後,侯耀華日前又被央視《法制在線》點名批評,這也是目前唯一一位因廣告代言問題而三次被央視公開批評的明星。節目中,中國廣告協會法律服務中心主任李方午痛批侯耀華死不認錯,廣告中代言人已從本職工作轉變成了『推銷員』身份,應當對自己的言行舉止負責。
而在《法制在線》欄目中,當記者向侯耀華提及這10個虛假廣告產品名稱時,侯耀華仍堅持表示『沒多大印象』。記者問:『難道你不知道產品裡面有違禁藥品成分?』侯耀華辯稱:『自己醫學知識淺薄!』後來,侯耀華又聲稱:『要向誰道歉?如果要道歉,也是向因為這個事件受害的消費者道歉,而且道歉的不應該只是我一個。』
會不會向公眾道歉?
據媒體猜測,侯耀華連續三次遭央視曝光批評,是因為他一個多月來,一直不公開向消費者道歉認錯。對此,記者第一個問題就是他是否會向公眾道歉?
對此,侯耀華用反問表態:『你說把消費者和公眾怎麼分?媒體其實很清楚,是誰讓這些廣告播出來的?現在都把這個叫「廣告門」,我覺得很好。誰是把門的?誰收的門票?我們只是票上印的照片,不能因為現在找不到把門的,就把責任都找到上面有相片的人。』至於有沒有消費者找到他,他表示:『我沒聽說過。』
他還『嚴詞』強調,現在把矛頭都對准他的人是忽略了主要的責任。『如果拍出來的廣告沒人播,沒人登,這個還是廣告嗎?』他最後甚至認為媒體圍攻他是:『做壞事的人卻出來喊抓人。』
你可以叫我『推銷員』
對中廣協法律服務中心主任李方午認為代言人已從本職工作轉變成了『推銷員』身份,侯耀華:『介紹產品的節目算不算廣告,誰給這個下定義?有沒有?再說我們做的是節目,你可以管我叫「推銷員」,但是推銷員要掙錢的,如果是不掙錢就去推銷一種藥品,那不成了雷鋒了嗎?』
侯耀華還再次強調:『我做節目是按照節目主持人的費用,沒收過廣告的費用。』至於之前是否知曉這些節目會被制作成廣告,他表示:『誰知道?有人告訴你的話,你會做嗎?』他還強調,自己當時參加這些『節目』的主持費:『八千、一萬,最高兩萬就到頭了。代言的話就肯定不是這個數字了。』
曾是『最受歡迎的主持人』
站在這個立場上,侯耀華似乎認為自己是受害人。為此,記者問其是否會起訴欺騙他的廠家或者媒體,侯耀華先是表示:『我對這個沒有太多的想過。』但他隨後又表示:『我已經委托律師去做這件事。我個人來講,我沒有能力去向他們提出問題。我不願意和他們打交道。』他隨後補充,他說的『他』是『中廣協』。『因為1997年的時候,中廣協在三亞還曾頒給我一個獎,好像是叫「電視最受歡迎的主持人形象獎」,反過來到了2009年,我就成了10個違法廣告的代言人了,我很奇怪。』
侯耀華還表示:『我在收集一些有關材料,作為廣告協會,他有沒有這個執法權,我對他有質疑。他憑什麼說那個廣告違法,因為違法的話,他應該在發現違法的時候就處理。至少他應該對廠家有一個提醒。這樣做是善意的。
他提到的廣告最遠的有6、7年,早就過了廣告期了,如果他們再播,那就是廠子和媒體的問題了。』
會不會退還主持費用
當記者提到面對如今的如此輿論壓力,會不會考慮退還一些主持費,侯耀華很氣憤聲音高八度地反問記者:『電視臺退嗎?電視臺退我就退。誰有權力讓我退錢?這個只有法律來制裁。』記者質疑這是兩回事,播違法廣告的電視臺固然有責任,侯耀華『帶頭』退錢首先是自己的一個表態。侯耀華仍不同意:『我帶這個頭,但電視臺退嗎?他們退我一定跟著。我為什麼要退錢?我是個人。』
此外,對此前曾引起很多人炮轟的『不誇張不叫廣告』的說法,侯耀華依舊不改立場:『我還是這個意思,你到是給我找出不誇張的廣告來?』記者提出光是品牌的,但侯耀華認為這只是廣告的一種。至於廣電總局禁播廣告後是否還會參加醫療廣告,侯耀華沒有表示自己不會代言,而是表示:『既然廣電總局都不讓播了,還有哪個廠家會出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