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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近1.65米,扎着馬尾,一臉精明強幹,雖然已經51歲,但皮膚保養得不錯。她就是周紅梅——文強老婆多年的好友,文強兒子的乾媽,重慶一家裝飾工程公司的老闆。
爲了使公司通過年審,她找人僞造了市公安局內設機構和金盾護運中心的印章。文強捲入打黑漩渦後,她又命手下將與文強有關的資料票據打包藏匿。因涉嫌僞造國家機關印章、僞造公司印章、僞證等罪名,昨日,她在沙坪壩區法院受審,庭審持續五個半小時,沒有當庭宣判。
A
僞造印章製作假合同
周紅梅:聽說業內很多人都這樣操作
昨日,周紅梅被押進法庭時,眼光急速在旁聽席搜尋親人。其實,和她一起受審的,就有兩個是親人。一個是在她公司打工的侄女周雪梅,另一個是在她公司擔任出納的姐姐周洪英。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底,因自己公司全年業務量沒達到二級資質企業規定的數額,爲讓公司通過資質年審,周紅梅找到曾在公司工作過的商武斌(同案受審)幫忙。之前,周紅梅的公司承建過市公安局及金盾護運中心(下稱金盾中心)的一些裝飾工程。於是,侄女周雪梅將公司與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下稱裝財處),以及金盾中心的合同複印件,拿給商武斌。商武斌花了200元錢,找人按合同上的印章摹本僞造了兩枚印章。之後,他們製作了虛假合同,並蓋上假印章。就這樣,周紅梅的公司順利通過資質年審。
周紅梅在庭上說,當時不懂法,聽說業內很多人都這樣操作,才找人僞造印章。
檢察機關認爲,市公安局裝財處是市公安局的內設機構,金盾中心是一家國有企業,因此周紅梅、周雪梅和商武斌的行爲已經構成僞造國家機關印章、僞造公司印章罪。
B
藏匿文強鉅額財產票據
周紅梅:沒作僞證反而是有重大貢獻
檢察機關指控,今年7月份,聽說文強可能會“遭”,周紅梅便在文強兒子在場的情況下,指示姐姐周洪英和侄女周雪梅,要把跟文強有關的資料票據保管好,而這些票據很多能證明文強有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8月8日,在周紅梅已被公安機關控制後,周洪英和周雪梅來到公司辦公室,將與文強有關的資料和票據,整理後裝進兩個旅行包,後將兩個旅行包藏在周雪梅前夫的衣櫃中。檢察機關認爲,周紅梅等三人的行爲已經構成僞證罪。
“我沒做僞證,反倒是有重大貢獻。”周紅梅告訴法庭,被公安機關拘留後,她曾檢舉過文強涉黑犯罪和經濟犯罪的線索。周紅梅的辯護人補充稱,正因爲周紅梅叫人保管好了與文強有關的資料,而不是焚燒或銷燬,才使專案組擁有這些證據資料。
被告心臟病發
中途休庭服藥
庭審中,一直哭泣的周雪梅在候審時,突然心臟病發作。法官休庭查看她的病情,法警陪同家屬買回速效救心丸給她服用。確定其身體狀況無恙後,才繼續開庭。
周紅梅則在庭上邊哭邊說,她已身患癌症,請求檢察機關建議判她緩刑。其他幾名被告也請求法官判處緩刑。
與文強老婆結識近三十年
當檢察官詢問周紅梅與文強的關係時,周紅梅交代,上個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自己就與文強的老婆相識。文強兒子兩三歲時,就認了她當乾媽。文強兒子回國後不久,她就受文強老婆之託,將他“接收”到自己的公司,成爲了一名股東。
一位證人稱,自己曾在周紅梅的介紹和聯繫下,與文強的老婆以及市公安局幾位負責工程的領導一起吃過飯。之後,他就接下市公安局的一項工程。爲了表示感謝,他送給周紅梅30萬元現金。
而文強老婆也在證言中證實,吃飯時,她的確和市公安局幾個負責工程的領導打過招呼。事後,周紅梅送給她25萬元現金。
建兩幢別墅拿給文強
檢察機關舉證稱,被周雪梅等人藏匿的票據中,包括文強在仙女山別墅的裝修賬目以及在老家建房的施工圖紙和相關賬目等。對此,周紅梅堅持稱,仙女山上的兩棟別墅,都是她修建的。只是之後文強和老婆要住,她就拿給他們裝修了。
文強老婆在證詞中稱,文強從1997年左右就開始往家裏拿錢。這些錢主要是他在外面收的感謝費,連同她自己接受的好處費,都放在家中的保險櫃中。截至案發前,保險櫃中有700多萬元人民幣,還有美元、港幣等。當時是她和周紅梅一起搞的仙女山的別墅,錢是從保險櫃拿的,大概有160多萬元。
文強的證言則表明,直到別墅的整體框架快完工時,他才知道老婆和周紅梅弄別墅的事。他並沒有表示反對,別墅裝修好後,他們曾經在裏面住過兩次。
據媒體報道,文強在仙女山上的兩棟別墅,位於仙女山鎮石樑子村黃家灣,佔地近20畝。整個別墅區被柵欄包圍,花木、涼亭、水榭一應俱全。估計市值在3000萬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