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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砒霜門』事件5日晚有了調查結果。海南省工商局向記者出示的調查情況通報稱,根據調查組21天的深入調查,確認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的初檢結果有誤。海口市工商局在抽檢過程中存在程序不當和工作部署簡單等問題。
天津市場調查:未見問題飲料
『截至目前,我們沒有收到有關部門和個人對這幾種產品的送檢。』天津市的國家加工食品監督檢驗中心呂瑞春主任介紹說。食品中的砷元素超標,主要是由於飲料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原料或者水源受到污染,出現的幾率很小。這兩種原因造成的砷超標通常不會只在一個批次產品中出現,其相鄰批次產品中也會出現。該中心每年都會對各種加工食品進行檢測。從天津檢測結果來看,砷超標食品十分少見。
呂主任表示,百姓在生活中對某種食品的質量產生質疑時,可以到該中心進行檢測。首先要通知該食品的生產企業對產品的真偽進行確定。在確定食品的真實性後,還要保證產品封存完好。同時,消費者送檢的食品要達到檢測樣品的需求量和保證同一批次。最後,消費者最好購買相對多的產品,一旦生產企業對檢測結果產生異議時,留取的備樣還能進行復檢。
國內兩大知名品牌農夫山泉和統一企業雙雙身陷『砒霜門』的消息不脛而走後,記者多方調查發現,由於在天津銷售的該品牌飲料的產地和批次不同,所以在華潤萬家、家樂福等超市對這兩種飲料的銷售並沒有受到太多影響。此外,天津市的國家加工食品監督檢驗中心負責人更是對『內情』進行了剖析。
12月1日上午,記者在家樂福超市東興路店的飲料區看到,多種口味的『農夫果園30%混合果蔬果汁』整齊地擺在貨架上。這些產品的外包裝上標注的生產廠家並非是此前海口工商部門曝光的『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而是『農夫山泉吉林長白山有限公司』。『農夫山泉』出品的水溶C100西柚汁飲料沒有銷售。『統一蜜桃多』在正常銷售中,產品的生產日期分別為今年的4月份和9月份,沒有看到涉嫌出現問題的8月22日以及相近的批次。家樂福超市相關負責人陳先生表示,從電腦顯示的記錄來看,他們從來沒有進過『問題飲料』批次的產品。
『我們此前已經進行過自查,沒有發現疑似問題產品。』華潤萬家連鎖超市相關負責人表示。此前,集團總部從網絡上發現『涉毒飲料』的消息後,立即通知了各個大區的門店全部進行了清查。結果顯示,天津地區各門店內沒有銷售過『涉毒』批次的飲料。此外,記者在興耀、何莊子、金鍾等大型批發市場也沒有發現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的產品。
雖然產地、批次不同,但『涉毒』消息的發布,還是令不少消費者表示『暫時不買』。而記者從各大超市了解到,由於現在並不是飲料銷售的高峰期,加之各品牌的相似產品也比較多,所以這幾種產品的銷售並沒有明顯下降。
初檢結果有誤:使用九年儀器老化樣品稱樣量不標准
2010年1月4日,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向海南省工商局發來《關於接受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檢測農夫山泉和統一企業總砷超標結果誤差的函》,承認對農夫山泉和統一企業相關產品的初檢結果有誤。檢測部門認為初檢結果有誤的主要原因:『一是用於總砷檢測的原子熒光分光光度計靈敏度下降。該儀器使用年限已近九年,經對初檢當天該儀器繪制的標准曲線進行分析,當時儀器狀態不穩定,尤其是標准曲線低點偏差大,對檢測結果造成了一定影響。二是樣品前處理中未嚴格按標准方法稱樣及定容。檢測人員為了縮短檢測時間,減少了樣品稱樣量,加大了試樣稀釋倍數,這在儀器狀態不穩定的情況下,更加大了檢測值出現偏差的概率。』
執法程序不當抽樣流程執行不完全結果未及時通知廠商
海南省工商局的調查情況通報稱,海口市工商局的抽樣檢驗行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條、第七十七條規定開展的;發布《消費警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條規定進行的,但在工作過程中存在以下程序不當問題。
一是國家工商總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縣級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時??應當要求檢驗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的采樣規則進行取樣,並將檢驗結果通知標稱的食品生產者。』海口市工商局在抽樣時沒有完全執行國家工商總局規定的工作流程,也沒有按規定要求檢驗機構將檢測結果通知標稱的食品生產者。企業要求復檢後,在與企業就復檢具體細節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海口市工商局直接送檢,不符合程序要求。二是海口市工商局在沒有事先履行告知程序的情況下,在媒體上發布《消費警示》,公布錯誤的信息,從而給生產企業造成了不良影響。
海南省工商局向農夫統一賠禮道歉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海南省工商局還對海口市工商局在此事件中的工作失誤做出處理,一是責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費者和農夫山泉、統一企業賠禮道歉,二是對在這一事件中違反工作程序的有關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這一次,雖然調查結果表明是初檢有誤,但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在發給海南省工商局的函中僅表示,『由於我技術中心檢測技術上的問題,給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帶來了不利影響,對此,我們深表歉意!』並未表明該技術中心對其工作失誤給企業和公眾帶來的損失如何負責。
公眾質疑追究責任至今尚無說法
在『砒霜門』事件中,存在工作失誤的檢測部門和執法部門究竟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黃成模說,此次事件主要暴露出執法隊伍業務素質不夠高、工作責任心不夠強等問題。海南省工商局對海口市工商局在此事件中的工作失誤做出處理,一是責成海口市工商局向消費者和農夫山泉、統一企業賠禮道歉,二是對在這一事件中違反工作程序的有關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另外,雖然調查結果表明是初檢有誤,但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在發給海南省工商局的函中僅表示,『由於我技術中心檢測技術上的問題,給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帶來了不利影響,對此,我們深表歉意!』並未表明該技術中心對其工作失誤給企業和公眾帶來的損失如何負責。
記者5日晚就此問題電話聯系海南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負責人,表明采訪意圖後,對方以『信號不好』為由掛斷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