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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各類賣場,時常可以看到有商品標稱“由某某保險公司承保”的字樣,給消費者心中增添了幾分放心和認可。可是據業內人士稱,這些“被保險”的商品並非像看上去那樣“萬無一失”,一旦因商品出現問題而索賠時,對消費者來說則受限頗多。
商家愛拿“被保險”說事
昨天記者走訪本市幾家賣場看到,一些品牌散熱器、防盜門、管材、淨水器等都在產品上宣稱“由某某保險公司承保”。某品牌防盜門銷售人員稱,保險是爲門鎖投保的,如果小偷把這個門鎖撬開然後偷了東西,保險公司給予賠償。另外一品牌散熱器銷售人員稱,消費者購買此品牌產品後如果出現漏水等質量問題,在售後解決不了問題時,由保險公司出面賠償,但不包括人身傷害範疇。賣場中消費者郭先生在接受採訪時認爲,有保險的商品更值得信賴,“要是商品有什麼問題,或是給消費者帶來什麼意外,商家不管,起碼還有保險公司理賠。”
產品保險並非什麼都能賠
可是,標稱已投保的商品,真的像消費者感覺上那樣“萬無一失”嗎?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防盜門銷售商告訴記者:“拿我們牌子的防盜門來說,是鎖芯生產企業來投保,而一旦用戶家裏被撬,像現金、古董等都不在被保範圍內,而且賠償金額也有限。”據這位業內人士稱,賣商品時銷售人員一說有保險公司承保,消費者都特別認可,但幾乎所有消費者都不知道到底保什麼,都以爲所有損失都能理賠。
本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稱,像這種由某某保險公司承保的產品保險,一般屬於產品責任保險範疇。據瞭解,產品責任險就是指企業因所生產、出售或分配的產品有缺陷(設計或生產上出現的錯誤、產品不符合安全標準或沒有提供恰當的警告標籤及說明書等),導致使用或操作該產品的第三者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所負的法律責任。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產品責任險根據保險對象的標的不同,所保範圍、保險責任也相應不同。“有一點必須注意,那就是即使廠家已爲產品投保,保險公司也不會什麼都賠,而賠付金額也有一定的限制。”保險條款一般都有除外責任,具體內容取決於保險公司和產品廠家的約定。比如:被保險人故意違法生產、出售的產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死亡或財產損失等,或是廠家在經營中,由於故意行爲而導致產品質量不達標,這種情況下引發的糾紛都屬於除外責任,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另外,產品保險也是有時限的,有的產品其責任險超過保險時限後,仍繼續張貼“由某某保險公司承保”的標誌,作爲宣傳手段,不僅是欺騙消費者,對保險公司也是一種侵權行爲。
相關部門應多給把道關
本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認爲,解決此類問題,讓消費者購物更加放心,需要有關部門多給把道關。一是相關政府部門,加大對虛假宣傳產品進行查處力度;二是相應的賣場要對進場商家嚴格把關,嚴查其手續證明等。作爲消費者在購買有投保標誌的產品時也要多個心眼兒,一定要找商家索要保險卡等憑證,如沒有保險卡也要問清保險責任和索賠手續,明確找哪裏索賠,並讓銷售方出具文字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