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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天,貴州省安順市一名警察開槍打死兩名村民的事情,在媒體上炒得沸沸揚揚。當初我就懷疑那個警察是故意殺人,可是因為證據不足,無法進行評論。現在,種種跡象表明我的判斷是非常正確的,作為一名黨員我還能沈默下去嗎?
昨日,安順市公安局通過新華網透露,根據屍檢報告,死者郭永志身上有兩處槍傷,一顆子彈從右大腿內側中段射入,從右腿膕窩(膝彎)處射出,另一顆子彈從頭部左顳頂部射入;擊中死者郭永華的子彈從其頭部左下眼瞼處射入,右側枕後部射出。(1月18日《南方都市報》)
安順市公安局的通報無疑就是欲蓋彌彰,注定就是在為派出所副所長張磊開脫罪行。警方既然公布了死者中槍的情況,也公布了死者生前曾經喝了酒,那麼,為什麼不公布張磊開槍打死死者的距離呢?此前媒體曾經報道過張磊是在擊傷郭永志以後,用槍頂在他的後腦再開一槍打死了他。法醫肯定會輕而易舉地弄清楚這樣簡單的問題,警方不肯公布結果自然是害怕人們知道真相。俗話說:『紙裡包不住火。』如今都是什麼年代了?官方想靠耍小聰明來瞞天過海,愚弄群眾,注定就是搬起石頭砸了腳——自作自受,『周老虎』、『躲貓貓』等事件最終被揭穿騙局就是最好的例證。
安順市公安局說張磊是因為『經驗不足』纔發生這樣的事情雲雲。種說法簡直就是母雞屁股拴繩——扯淡(蛋),這和經驗有什麼勞什子關系呢?在我看來,張磊其實就是故意殺人。村民之間發生爭吵、撕扯,並沒有出現械斗的場面,警察去拉開就可以啦,即便是拉不開,也沒有必要開槍殺人吧?可是,張磊他們是怎麼做的呢?協勤王道勝突然拿出電棍將郭永華擊倒在地。張磊則拔出手槍,朝著天空和地面開了兩槍,然後直接朝著郭永華的頭部開了一槍。郭永志上前詢問原因,張磊朝著郭永志開了一槍,當時他並未死亡,張磊走上前,用槍頂著他的後腦再開一槍。『這個人還可以醫,趕緊送醫院。』有村民大聲呼喊,張磊用槍指著上前查看的村民說,『誰敢把他送到醫院,我就把誰崩了。』(1月15日《南方都市報》)嗚呼哀哉,這還是人民警察嗎?簡直比十惡不赦的歹徒還凶殘哪。這種敗類如果不被處以極刑的話,還有天理嗎?還有王法嗎?
我現在根本就不擔心本案不能得到公正的處理,因為公安部已經派出的一名警務督察人員已經抵達安順,全程監督案件的調查。我現在擔懮的是當事人張磊的生命安全,怕他自殺或者是『被自殺』。因此,我鄭重建議上級警方應該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對他進行全天候的『保護』,免得他也像烏小青一樣用褲腰繩吊死。但願我的擔心是杞人懮天,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