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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寧遠縣羅家村的村民以這種方式迎接記者。
進入湖南省寧遠縣羅家村,迎面而來的10多名村民排著隊,齊刷刷地向記者雙膝跪下,以頭叩地放聲哭泣。1月14日,10多村民以這種方式迎接記者的到來。半個月前,這裡發生一起惡性槍案,致一死一傷,而槍案的主要組織者,是鄰村的村支書。槍聲的背後,是山林的權屬之爭,是圍繞國家惠農政策的博弈以及正常法律途徑的缺失。
一人身中40多粒子彈
羅如竹中了40多粒子彈,其中一顆穿入心髒,這個57歲的男人對即將到來的死亡全無預料,還虎著膽向槍口喊『你打呀,我讓你打』,隨即迎槍倒下。凶器是一把土制鳥銃,100多粒鐵砂灌入槍膛,在20米左右的距離扣動扳機。槍聲的另一端,是鄰村的蔣竹清。他的目標並非羅如竹個人,羅僅是撞上槍口的一個符號。
李玉娟共聽到4聲槍響。2009年最後一天的下午,李和羅家村另兩個村婦一同上山砍柴,行至半路,便瞥見蔣家村五六十人(寧遠縣公安局副局長陳慧則說是二三十人)埋伏在山路兩邊一人多高的茅草裡,其中兩人舉著獵槍,其他人則手持2米多長尖頭或三叉頭的梭鏢。
前方,羅家村村民羅勝紅正領著侄兒羅文平下山。『砰……』槍聲震得山響,羅勝紅捂著左臂,對侄兒喊:『開槍了,快跑!』隨即奪命狂奔。開槍者是蔣國清,另一人朝叔侄又開了一槍,沒有打中。
約5分鍾過後,倉皇跑回村的李玉娟又聽到不遠的山上響了兩槍,下山後纔聽說羅如竹被打死了,她又和羅家村村民一起返回山上,這時伏擊者們已經撤退,羅如竹仰面躺在山坡上,已沒有心跳。
村支書曾『開會預謀』
『12·31』槍案發生後,寧遠縣公安局將蔣家村7名主犯和參與者刑拘,共抓獲涉案人員16人,初步查明這是一起有組織、有策劃、有預謀的惡性槍案。而主謀之一的蔣四清,是蔣、羅兩村所屬呂家橋行政村的村支部書記。
負責此案的副局長陳慧介紹,案發前,蔣四清和幾個主要謀劃者曾一起開過會,討論怎麼『教訓』一下羅家村,『是小范圍的策劃、組織,並布置實施,蔣四清是主要組織者。』陳慧說,出事後,蔣四清和村裡的主要參與者又再次開會,訂立了攻守同盟。其中涉嫌殺人的蔣竹清與嫌犯蔣德華等,被蔣家村民駕車護送出寧遠,並強行衝關,在藍山縣逃亡時被成功攔截。
『12·31』事件造成羅家村一死一傷,傷者羅勝紅後頸、左臂中了3粒子彈,其中一顆銃砂至今無法取出。涉案的凶器有4把鳥銃和一門土炮,另外還有梭鏢等私制凶器。
陳慧介紹,這些武器准備已久。蔣家村很早就在村中集資籌款,購買和私藏了大量土槍、土炮、梭鏢等械具,積極為械斗做准備。事發10多天後,1月13日,警方在蔣家村後山一處很深的岩洞中,發現並收繳了18門土炮、3支鳥槍、5把梭鏢和管制刀具。另外在羅家村也收繳了一把管制刀具。
兩個村子結怨已久
羅家村和蔣家村於千畝雜山下比鄰而居。就是因為這座山,兩個自然村郁結了20多年的恩怨。1984年兩村發生了一次大規模械斗,衝突致蔣家村一人死亡、兩村數人受傷。這次流血事件後,山權爭議最終由當時的零陵地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確認千畝雜山同屬蔣家村、羅家村,以及荷葉塘村三村共有。由於荷葉塘村地理位置與羅、蔣兩村相隔較遠,後來放棄了山權。
雖有判決,兩村的山權劃界卻始終沒有厘清。更因1984年的那次流血,歷史上曾關系和睦的兩村自此互不通婚,甚至不相往來,仇怨卻與年俱增。
陳慧介紹,『12·31』槍擊事件的導火索,是因為2009年下半年,千畝雜山發生過一場山林火災,過火面積約為10畝。2009年12月份,羅家村村民上山砍伐被火燒毀的松樹等雜木,引起蔣家村不滿。當月29日,雙方曾發生過一次摩擦和爭吵,反映到清水橋鎮政府。當月30日,鎮政府、縣森林公安分局同往兩村調查並貼出通告,禁止雙方村民違法上山砍伐松木。但次日羅家村村民依舊上山砍樹,終於再次引爆蔣家村的仇怨,密謀要給羅家村『顏色看看』。
兩村山林之爭成衝突導火索
兩村山權爭執的背後,有著另外的博弈。
位於湖南山區的寧遠是個林業縣,從2002年起,國務院實施退耕還林政策,凡退耕還林農戶可與縣或鄉級政府簽訂合同,由國家向農戶發放補貼。據湖南省永州市林業局副局長、分管退耕還林工作的唐冬生向記者介紹,羅、蔣兩村有爭議的千畝雜山經多次測量核實,退耕還林面積共500多畝,退耕還林的村民每年每畝可獲補助210元,此外還有一次性種苗補助,2004年前的政策實施初期,每年每畝補20元錢和300斤糧食。
然而令羅家村不滿的是,這片歷史上經中院終審判決、各方都認可『共有』的千畝雜山,政府和林業人員勘測、丈量後,蔣家村退耕還林面積達500多畝,而羅家村只有40.02畝。羅家村認為,這其實是近年來羅、蔣兩村紛爭衝突不斷的根源。
羅家村幾位代表執拗地認為,蔣家村『上面有關系』,幾位村民代表曾向縣林業部門反映退耕還林面積不實,以及舉報蔣家村與林業乾部勾結騙取補助款。
對羅、蔣兩村退耕還林面積為何相去甚遠,記者先後采訪了清水橋鎮黨委書記彭政超、寧遠縣林業局局長朱慶元,二人均表示,2002年國家退耕還林政策實施之初,羅家村很多村民不相信還有這樣的『好事』,沒有積極退地造林,而蔣家村開拓荒地,退耕造林的面積比較大,按照『誰種誰有』的政策,蔣家村後來就『佔了便宜』。
羅家村堅持認為,這是蔣家村和林業乾部『勾結』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