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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庭審,文強單獨出庭對檢方的證據進行質證,其妻周曉亞並未出現在法庭上。面對法庭,文強多次稱,“家裏的錢都是周曉亞管,家裏好幾套房子,我都不知道,家裏究竟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讓我質證,我能說什麼呢?”
庭審過程中,檢方的舉證非常詳細,其摺合3000餘萬元的財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保險股票以及查扣的文物、金銀首飾等物品。這些財產,勾勒了文強從1992年從巴縣縣委副書記調任重慶市公安局任副局長,到案發的17年間“財富之路”,3000餘萬元中,犯罪所得佔五成多,合法收入僅佔一成。
與之前文強妻子周曉亞稱只有8、9套房子相比,昨日,公訴人舉證時,曝出文強的房產又“冒”出了一倍。文強夫婦在重慶渝北、渝中、沙坪、南岸等區共有17套房產,幾乎遍佈重慶主城區各地。
“你有一天也會和我一樣”——10年前,“殺人魔王”張君被文強逮捕時,對時任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文強說了這樣一句話;豈料一語成讖,10年後成爲現實。文強落馬,重慶人幾乎同時想起了當年張君對文強說的這句話。
張君栽在文強手裏,文強也是因爲破獲張君案而成爲西南警界響噹噹的人物,大多數重慶人在張君案之後才熟悉了文強這個名字。文強一直自稱是最瞭解張君的人,甚至批評許多媒體對張君的報道太“淺薄”,還準備在退休後要寫一本關於張君的書。
一位重慶市民告訴記者,10年前張君案破獲後,在接受一家電視臺採訪的時候,文強自己說,在審理中,張君對他說“你有一天也會和我一樣,只要你擋不住誘惑你也會走上我這條路”。在知道文強被捕以後,他馬上想起文強當年作爲炫耀資本,將張君對他說的這番話對着電視說出來,實在是不可思議。
文強的超豪華別墅吉鑫會所。
財產來源不明的犯罪數額,也直接關係到情節輕重。昨日,文強在法庭上對此將賬算到了極致。
在庭審中,文強突然想起在破獲張君案時領到了一筆獎金,他說:“我中午纔想到,當時案子偵破後,我還獲得‘人民衛士’的稱號,有一大筆獎金,類似的大案破獲了很多,由於是我領導破獲的,所以我都能領到一些獎金,我以前供述的時候,沒有說清楚,這是我的失誤。”
平常佩戴11萬元
勞力士上班
“文強家裏全都是寶貝。”這是在文強家被查後,坊間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在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中,在文強家中共扣押了36件工藝品、60餘幅字畫、24隻手表、9件文物、56件首飾和181件酒,其中包括張大千的畫、佛頭、價值31萬元的唐卡和歷史上的八大名酒等,總價值564.365萬元。
公訴人出示周曉亞的證詞表明,2004年,曾有風聲說要調查文強,其妻周曉亞還通過周紅梅的兒子轉移了一塊勞力士手錶和三件首飾。這三件物品後來藏匿於周紅梅兒子朋友處。這塊勞力士手錶的鑑定價格爲11.3920萬,三件首飾加起來爲5.3萬餘元。當初,文強曾佩戴着這塊勞力士手錶去辦公。
那多五糧液
我弄不清誰送的
從文強的贓物中可以看出,文強愛收藏酒、愛工藝品還愛字畫。昨日在庭上,公訴人稱,文強家裏的各種名酒、洋酒經過價格鑑定,總價值達53萬餘元。
“從我家裏搜出的東西我都認,但對價格我不認可。”文強說,對於物品的價格應該按照當時購買的年代來評估價格,而不是現在的市價。
文強稱家裏的10多箱180瓶五糧液,現在已經指不出是張三送的還是李四送的了,再說這些酒屬於正常拜年,不應該算作是贓物。
“大家都知道我喜歡收藏酒,歷史上的八大名酒、十大名酒,只要缺什麼我都會想盡辦法收到,而這些酒很多都是80年代,那個時候買也不需要多少錢,而這些酒時間越長就越值錢。”
文強還說,有些五糧液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就收藏着,“到現在,雖然沒有開瓶,但是裏面只剩下二三兩酒了,都跑氣了,揮發了。”
曾給過被強姦
女大學生12萬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文強供述曾給予某女子(注:該女子即爲文強被控強姦罪中的涉案女子巫某某)12萬元。公訴人昨日在出具證據時,將這筆資金說明爲“嫖娼款”,文強抓住這點進行反駁,“如果這是嫖娼款,我倒樂於接受,不過你們不是說我給的是被我強姦的女大學生嗎?”此前也有報道稱,那名女大學生被文強強姦後,後來該女子從了文強。此後,兩人還多次發生性關係,並發展成包養關係。不過這一點還有待對文強涉嫌強姦罪名進行不公開審理後,纔會知道事件的真相。
母子買200萬保險
“以防不測”
庭上,公訴人出示了公安機關在重慶市各大銀行調查的記錄,證據顯示,文強、周曉亞及其兒子,分別在重慶工商銀行、郵政儲蓄等八家銀行開戶存款,其中以文強名字開戶的賬號有4個,周曉亞有7個,其兒子有10個,全家共計21個賬戶,共有存款90餘萬元。
而爲了預防不測,文強妻子周曉亞還在各大保險公司爲自己和兒子買了高達200多萬元的保險。
文強的戶口所在地——大井巷7號公安局小區。
公訴人舉證說明文強家的財產時,有多筆資金借貸給別人,以期收取高額利息。但是很多借出去的錢,到現在還沒有還。
比如,周曉亞將50萬現金給她的兩個弟弟,用於放貸,所獲利息收入歸其弟弟所得。這50萬本金一直沒有歸還。
2003年、2004年,周曉亞陸續借給苟某45萬元,但是苟某僅還了利息,本金至今未還。2009年,借給家裏的保姆嶽某8萬元錢,至今未還。2009年,借給蘇某6萬元,至今未還。借給周某10萬元,至今未還。借給謝才萍20萬元,至今未還。
這些借出去的錢,有的是以周曉亞的名義,有的是以其子的名義。文強昨日在庭上對這些款項都提出異議,稱自己是第一次聽到,周曉亞從來沒有告訴過他。
文家投資
基本是血本無歸
公訴人在列舉文強家所作的投資時,記者發現,這些所謂的投資基本上沒有賺錢的,且都是由文強的妻子周曉亞操辦的,文強在庭上稱,很多投資他自己根本就不清楚。
2008年,周曉亞與周紅梅各出55萬元,與人合夥投資一個房地產項目,但是這個房子至今沒有蓋起來。2009年雖然退出這個項目,但是投入的資金至今沒有完全收回。
周曉亞還拿出過6萬美金給周紅梅,要她幫自己炒外匯,但是至今連這6萬美金都未收回。
2008年,周曉亞拿出23萬元給兒子開網吧,但是網吧到現在都還沒有開始賺錢。
2008年,周紅梅請周曉亞一起投資重慶武隆至奉節的二級公路的護坡工程,周曉亞投資了120萬元,到目前只收回90多萬元的成本。
此外,2009年,周曉亞以兒子文伽昊的名義投資70萬元錢,與人合夥開焦化廠,至今未見分紅。
驚人內幕
擁有房產17套
公訴人在舉證文強家的房產時,列舉了17套房產的證據。
文強的第1套房子是1998年以其子文伽昊的名義,花了34萬餘元購買的。第2套房子僅花了5萬元購買(系公安局福利性質的房子)。第3套房子是周曉亞以其表弟吳勇的名義所購買,花了15萬餘元。第4套是花11萬以其子文伽昊的名義所買的一套商業門面。
第5、6套房子僅僅交了共10萬元的訂金,開發商將房子做成爛尾樓,所以沒有購買。第7套是以文伽昊的名義所買,花費13.5萬元。第8套也是以文伽昊的名義所買,花費38萬餘元。第9套是2005年文強出資10萬,和他的兄弟姐妹將老家的房子重新修建,他分得頂樓全部和一樓一間門面,總面積200多平方米。
第10套則是花8.5萬元購買的公安局經濟適用房。第11套是仙女山的那棟別墅。第12、13套是海棠曉月的兩套房子,共出資近125萬元。第14套是以文伽昊的名義購買的價值26.6萬餘元的房子。第15套是2008年出資10萬元在某風景區修建的吊腳樓。第16套是文強任司法局局長後,花18萬元購買的司法局管轄的監獄管理局的集資房。第17套是柏樹房地產贈送給他的一套房子。
文強在法庭上提出異議,有些房子是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所買。而且第5、6套房子僅僅是交了共10萬元的訂金,根本就不能算是房子。
文強說,大部分房子他都沒有去過,“警方都是拿着照片來跟我覈實的”。文強辯護律師問及這些房產有無用公積金購買,公訴方表示,並無用公積金支付。檢方列舉周曉亞的證言稱,是擔心文強和自己離婚,所以先給自己“留條後路”。
仙女山別墅
只有一棟屬文強
對於大家關注的仙女山別墅,昨日的庭審中,也漸漸變得明晰起來。
昨日公訴人出示的周曉亞的證詞表明,仙女山的別墅是她和周紅梅於2008年各出資50萬元,找到武隆縣的某位領導,買得的地皮。之後周曉亞投資160萬建得其中的一套,另一套是周紅梅的。
此前,周紅梅在受審的時候,將兩棟別墅都攬到自己的名下,意圖減輕文強的罪過。
文強的妻子周曉亞3日在法庭上也承認,仙女山別墅是自己跟周紅梅一起搞的別墅,自己出了160多萬,其中一棟是她和文強的。
據重慶從事房產開發的人士介紹,目前這兩棟別墅連同土地,市值應該達到2000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