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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長吳淑楷
『我收受賄賂是「非常之事,非常之時,非常之機,非常之急」。』
2月4日上午,海南省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長吳淑楷站在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第二審判庭上,為自己作了如是辯護。
現年55歲的吳淑楷因涉嫌受賄罪,於2009年9月30日經海南省檢察院批准被逮捕。吳淑楷是因『的哥』舉報而翻船落馬的。
據檢察機關指控,吳淑楷從2007年3月上任交通局長開始至2009年案發為止,共受賄24次,受賄總金額高達100.9萬元,其中大部分行賄者為運輸行業與出租車行業。
在法庭上,吳淑楷對其中的部分指控提出了辯解,稱其中的部分金錢只是節日裡的禮尚往來。此外,吳淑楷透露,妻子當時得了癌癥,花費巨大,自己收受賄賂是為給妻子治病,是『非常之事,非常之時,非常之機,非常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