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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榮昌縣檢察院就夏萍等18人“涉黑”案提起公訴,檢方指控該團伙,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罪、非發持有槍支等8項罪名。目前,持續三天的庭審已結束,法院將於近日宣判。
糾結兩勞人員
在渝中區形成強勢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被告人夏萍和其丈夫冷明權(另案處理),從2003年下半年起,開始糾集王勇(另案處理)、李儀等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雜人員,通過實施開設賭場聚衆賭博、搶劫、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持有槍支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夏萍、冷明權、王勇爲組織、領導者,有骨幹、有規矩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渝中區一帶形成強勢地位。
嚴設“幫規”
用毒品控制組織成員
檢方指稱,該組織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被組織成員認可的“幫規”。夏萍及冷明權要求組織成員必須忠實於他倆,按他們的意志辦事,辦事要盡心盡力,對不該打聽的事,絕對不能打聽。組織成員在辦事過程中,決不能出差錯,否則要遭責罵、毆打甚至被開除。爲了控制和籠絡組織成員,2005年至案發前,夏萍及冷明權多次出資購買冰毒、“K粉”、“麻古”等毒品,組織成員集體吸食。爲壯大實力,便於統一指揮和行動,被告人夏萍及冷明權將非法聚斂的錢財,一部分用於該組織統一購買槍支、砍刀、高級轎車等作案工具,並交專人保管,在組織作案時統一進行分配。
與“謝姐”合夥開賭場
尋求“保護傘”
檢方指控,爲進一步擴充該組織勢力範圍,2004年9月,夏萍等人與謝才萍等人合夥開設賭場,利用謝才萍是原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文強的兄弟媳婦這一關係,使賭場具備了“抗打擊”能力。該組織不定期從賭場獲取的非法利益中提取一部分資金交給謝才萍,讓其行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不作爲,尋求非法保護。
據悉,2004年以來,夏萍、冷明權等人組織、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斂聚了大量錢財,所獲取的經濟利益高達2000萬餘元。該組織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給羣衆造成心理強制,嚴重影響了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新聞人物
“夏萍”案第一公訴人畢賽男
兒子手術時,她在出庭支持公訴
夏萍等18人涉黑案庭審從2月10日開始,持續了三天,一直到大年三十前一天,每天庭審都從早上8時30分持續到晚上10時左右,除了上廁所、吃飯,兩位公訴人基本沒有任何休息時間,光是宣讀近3萬字的起訴書,就用了70多分鐘。
庭審後,第一公訴人畢賽男匆匆離開現場。“她趕着去看生病住院的兒子。”榮昌縣檢察院檢察長樑經順介紹,從去年8月參與辦理該案後,畢賽男和同事基本沒有放過一天假,國慶、元旦都在辦案中,每晚11時還坐在電腦前。眼睛腫痛,頸椎、腰椎痠痛,畢賽男經常邊吃藥邊看案卷,讓她唯一放心不下的,是上初中的兒子。
樑經順透露,畢賽男是單親母親,和兒子關係非常好。由於工作忙,畢賽男將兒子寄養在萬州親戚家中,平時隔半個月,利用週末去看望兒子,每天要和兒子聊電話才能睡好。因辦理該案,畢賽男已近7個多月沒見到兒子,打電話的次數和時間也大大減少,兒子經常問她,什麼時候去看他,畢賽男只好哄他:“快了,還有幾天。”知道媽媽工作忙,兒子安慰畢賽男說:“媽,你忙吧,有空再來看我。”最近,兒子闌尾發炎,做手術時,畢賽男正在出庭支持公訴。
另一位家住榮昌某鎮、只有27歲的公訴人李儉彬,爲了辦案,也幾個月沒回家。母親生病,他回家匆匆看望後,便連夜趕回單位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