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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媒體報道,藝人賈靜雯目前已在美國滯留半年時間,請當地律師與前夫爭奪女兒監護權。除了在美生活開銷龐大外,據律師賴芳玉估算,整個官司程序費用至少需要花費500多萬人民幣,因而傳出賈靜雯考慮賣掉上海價值500萬的豪宅。
去年4月,賈靜雯曝出婚變消息,並泣訴女兒梧桐妹被老公孫志浩帶往美國,此後雙方展開爭女大戰。2年前,賈靜雯在上海以千萬元臺幣買了1棟30坪的新房,原本是讓賈母能住在她與孫志浩附近,但外傳她現在想賣掉這棟已增值到2千多萬元的房子。
原本賈靜雯在臺請律師黃珊珊及吳宜臻打跨國官司,但孫志浩除去臺灣戶籍;她只好與賈母親自赴美,另請當地律師改變戰術。賴芳玉分析,美國法院雖對監護權官司多會判給母親,但關鍵在於,孫志浩和梧桐妹為美國公民,賈靜雯則不是,美國法院更看重這點,結果仍是未知數。
至於考慮賣房一事,經紀人王芸表示:『不曉得她的近況。』她的制作人乾爹吳敦也說:『不曉得新進展。』
專家證人審核制度以雙方財力、心理精神、生活環境各層面做評量,專家證人是由當地人出任,美國有房產事業的孫家稍具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