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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東山縣一政協常委在福州醉駕並與他車發生碰撞。昨日,此人已被行政拘留15日,相關醉駕記錄也已報送當地政府和政協。
24日中午1時50分左右,倉山交巡警大隊接到報警稱,一名男子駕駛閩AL8266黑色轎車在倉山區金榕南路附近撞上一部小型普通客車後逃逸。警方立刻趕到醉駕男子方茂春在金榕南路某小區的住處。當日下午4時30分,面對民警長時間的敲門並不斷做思想工作,方茂春終於帶著渾身酒氣打開房門。
得知要接受進一步調查,方茂春拒絕上警車。警方只好再調來4名民警,10名民警強制將方茂春按進警車,並送到市二醫院做酒精測試。
在被帶到大隊進一步審查時,方茂春態度惡劣,拒不承認喝酒開車及肇事逃逸,也拒絕接收民警的告知書等法律文書。民警只好前往方茂春居住的小區調取視頻監控資料,並提取車禍另一當事人用手機拍下的照片。
最後,在視頻監控錄像、104.7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鑒定報告的鐵證下,方茂春終於承認自己醉酒駕車。目前,方茂春已被警方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警方正在調查其肇事逃逸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