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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第47條規定:嚴禁違法佔用道路、公共場所從事擺賣、餐飲、機動車清洗和修理等經營活動。違反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罰款並沒收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近兩天,本報記者將對沿街擺攤設點的情況以及洗車、修車佔路經營的情況進行調查採訪。不過,從昨天對於沿街擺攤設點的現場調查來看,儘管有關部門一直對該情況予以治理,但仍有不少地點擺攤設點情況嚴重。
-中山門立交橋
昨天11:00左右
十幾個小販在橋下的馬路邊賣東西,這些人大多推着三輪車和自行車,所賣商品也多以水果、小食品以及飾品、光盤爲主。據路邊一位老大爺介紹,這裏幾乎每天都有小商小販賣東西。儘管有時會有執法人員過來清理,但這些小商販基本都是和執法人員“打游擊”。
對於自己佔道經營的事實,小販們似乎並不理會,面對記者的詢問,他們選擇的則是直接“轉移話題”。
-八緯路
昨天12:00左右
八緯路與大橋道交口的小商販明顯多起來。賣涼皮的、賣水果的、賣瓜子的,好不熱鬧。午飯時間,一些餐飲小攤更是火爆。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一個封閉菜市場就在這個路口附近,但這些小商販卻沒有選擇到菜市場裏邊去。一名小販告訴記者,選擇十字路口是因爲這是“黃金地點”。
-萬德莊大街
昨天17:00左右
並不算寬的萬德莊大街兩側,已經被販賣各種小商品和小吃的商販佔據。記者在現場粗略統計了一下,沿街的小商販不下50個。機動車想從這條街道上通過幾乎是沒什麼可能。
一名小商販介紹:“這裏可是寸土寸金。”
違反規定竟自詡“方便互利”
針對自己沿街擺攤的情況,小商販說得最多的就是“方便”。不論是在主幹道邊擺攤還是非主幹道,這些地點都比較明顯,易被人看到。
另外,這些沿街擺攤的小商販也認爲他們是在方便大家。在他們看來,他們擺攤的地方都是大家容易找到的,勢必爲更多人提供了方便。而對於這種行爲是否已經違反《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這些小商販則表示並不清楚。新報記者 李柏彥 王漸 實習生 馮志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