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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社區焚燒箱。 本報記者 李晶 攝
4月1日起,《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實施。正值清明祭掃高峰,昨日市民政局負責人通過熱線詳解《規定》中涉及的殯葬管理方面具體要求。
今年清明期間祭掃活動持續27天,其中公休日9天為高峰日。民政部門預計每個高峰日有約40萬人次進行祭掃。
《規定》嚴禁在道路及社區非指定區域內焚燒花圈、紙錢及其他喪葬用品。違者由區縣民政部門或市殯葬事業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
今年,本市確定不得在市內六區300條主乾道路焚燒花圈、花籃、紙錢以及紙牛、紙馬等祭祀用品。
今日起,本市各區縣布設禁燒道路和社區焚燒點,其中市內六區只設焚燒點,其他區應合理設置禁燒道路和焚燒點,並通過掛網、傳單及在社區櫥窗公告等形式讓轄區居民知曉。
此外,天津市第二殯儀館對部分2010年應續期的骨灰提供市內續期服務。行動不便且無法委托親屬辦理的市民可撥打殯葬處24小時服務熱線27214444或聯系骨灰存放單位骨灰科,民政部門及下屬單位會在五一以後上門服務。(記者曲彤通訊員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