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天津市發改委獲悉,根據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國家發改委重新調整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定價藥品目錄》,並於今年4月起執行。在國家發改委定價藥品目錄中,涉及766種中成藥,在納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範圍的非處方藥劑型目錄中,涉及356種中成藥。
據介紹,新增進入2009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藥品通用名稱項下的所有處方藥劑型,以及所有國家基本藥物,增補進入國家發改委定價藥品目錄。退出《醫保目錄》的藥品,從定價藥品目錄中刪除。退出國家發改委定價藥品目錄的藥品,納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目錄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重新制定價格;未納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定價目錄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企業自主制定價格。凡列入國家發改委定價範圍的藥品,各地不得擅自調整。 (記者柳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