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傑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談《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攝像:宋文龍、徐輝、張悅)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九支隊支隊長李傑做客本網(攝影:孔飛) 《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賦予天津市公安機關社會治安監督管理之責,其中養犬管理工作受到了市民的廣泛關注,如何依法、科學、人性化執行養犬管理?近日,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九支隊支隊長李傑就天津市養犬管理問題做客人民網天津視窗,接受本網專訪。
在訪談中,李傑向本網介紹,按照《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規定,外環線以內的地區和外環線以外的城市建成區、經區縣人民政府批准的特定區域為重點管理區,其他尚未進行城市化管理的農村地區為一般管理區,重點管理區禁止飼養大型犬(成年後體高超過45厘米的犬類)、烈性犬。
李傑表示,公安機關發現居民飼養大型犬、烈性犬或廣大人民群眾舉報飼養大型犬後,將按照《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的規定依法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