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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平頂山新華區法院院長辦公室裡被打 |
男子稱,他在平頂山新華區法院院長辦公室裡被打。商報記者田仲煜實習生趙卓/攝
『新華區法院院長李光掐我的脖子,副院長李俊生抓我的頭發,打我耳光。』昨日上午10時許,在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的辦公室,當事人翟留軍3次跪倒在地,哭訴陳冤。
這天,是全省法院開放日,張立勇將他攙扶起來,請他坐下慢慢講。
聽完情況,張立勇要求立即查處,若情況屬實,絕不姑息。
法院開放日
男子3次跪倒在地
每年的5月4日、6月1日、8月1日、9月9日和12月29日,為全省三級法院開展『公眾開放日』活動的統一時間。
『今天很幸運,能遇見張院長。』昨日是制度出臺後的第二次開放日,上午10時許,在省高院,來自平頂山的31歲小伙子翟留軍衝到了參加活動的學生前列,突然跪倒在地,痛哭起來。
他說,他到平頂山新華區法院申訴,結果遭到了院長的毆打。『新華區法院院長李光掐我的脖子,副院長李俊生抓我的頭發,打我耳光,執行局局長餘紅軍打我耳光、從二樓追打到一樓,用腳踹我』。
張立勇立即將他扶起,讓他坐下慢慢講。在陳述詳情時,翟留軍3次跪倒在地。
院長指示立即查處並在網上公布結果
翟留軍說,他是一名采煤工,2006年3月24日清晨6時許,在挖煤時受了傷。因單位不給申報工傷,引發了糾紛。
2008年7月1日,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翟留軍是工傷。7月2日,單位就派了一個姓潘的同事跟蹤他,還不時挑釁打罵他。
約9天後,兩人發生了肢體衝突。
結果,那個同事做了法醫鑒定,左手骨折構成輕傷,翟留軍被判刑6個月。
『那個鑒定是假的,我根本沒有打他的手,但沒人理睬,直接把我抓了起來。』翟留軍說,出獄後,他不停地申訴。他說,一審法官偽造了證人證言,與事實不符。
翟留軍稱,2009年10月,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法院駁回了他的申訴。他找到新華區法院要求解釋,結果遭到毆打。
『你看我的頭,縫了3針。』昨日,翟留軍攏起頭發,指著頭頂處說,那天,他到新華區法院院長辦公室,被李光掐著脖子推了出來。
聽完控訴,張立勇叫來省高院紀檢監察室的負責人,要求『中午飯不要吃,立即前往查處,若情況屬實,必須嚴懲』。
昨日上午11時許,在院長、青年法官與青年朋友互動環節中,有大學生詢問『翟留軍的案件,能否在網上公布調查結果』。
張立勇表示,一定會在網上公布結果。
各執一詞打了沒打說法不一
對於翟留軍的控訴,李光予以駁斥。
『那有可能嗎?』他說,省高院紀檢監察室的同志已經介入調查,一切都會水落石出。
『翟留軍經常打官司,在我們法院都打了39次,你和他打幾次交道就了解他了。』電話中,李光說,他有腰間盤突出病,根本不會動手打人,也沒有動手,他們法院的其他同志也不會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