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本報『百姓民生熱線』關注住房公積金政策。一些市民誤以為買保障性住房不能用公積金貸款。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介紹,市民買商品房、限價商品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房、私產房均可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4月中旬,市民王先生通過商業銀行貸款買了一套限價房,熱線中王先生諮詢能否提取公積金還貸。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用商業銀行貸款買商品房的,支付首付款及償還貸款本息可按以下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是首付款提取。購房日期在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之間的,借款人及配偶、雙方父母可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購房日期在2009年6月13日之前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購房首付款(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的,不超過首付款扣除房屋補償款後的金額)。二是還貸款提取。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到期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且合計不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
購房後提取公積金時,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能超過首付款總額。如,一市民貸款購買的房屋首付款為30萬元,而他的公積金存儲餘額有35萬元,他只能提取30萬元。
此外,能否用公積金貸款買保障性住房頗受關注。符合限價房申請條件的市民可到戶籍所在地的區房管局提出申請,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限價房的購房者,其貸款擔保費可享受政府部門給予50%的補貼。市民在購買限價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房的辦理貸款時所需攜帶的證明材料有所不同,具體情況請撥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熱線96266進行諮詢。(記者曲彤通訊員寶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