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月中旬,江西上饒市弋陽縣城管大隊在城區人行道劃出了許多攤位,組織佔道經營的攤販拍租攤位,最高一個攤位拍出了1.6萬元/年的租金。而租金最後卻以“城市道路佔用挖掘費”的名義收取,共收取近14萬元,當地城管稱全部收費都已進入財政專戶。
昨日,記者來到弋陽縣城,據瞭解,在勝利路擺夜宵攤的姚細林以1.6萬元的最高價拍下了經營了近8年的攤位,使用權一年。姚細林是下崗職工,一家五口就靠這個攤位每月賺2000多元生活費。“以往每年交的佔道經營費,衛生費等不超過1500元。我們這條街拍了近20個攤位。”他說。
競拍當天,一個1100元底價的攤位第一輪喊到了3萬多元,最後流拍。“第二輪城管部門將底價定在11000元。我們覺得太高,只能跟城管交涉結果底價定在8000多元。”小販們對高價取得的攤位有些不滿。小販們認爲,“拍租之前與之後差不多,管理也一樣。多了一張臨時佔道許可證和一個塑料垃圾桶。”
拍租事件見報後,相關部門覺得壓力很大。14日,弋陽縣領導層召開會議,決定中止這一措施。弋陽縣城管局局長劉世榮稱,“縣裏已經認識到事件不妥,不符合相關法律程序,決定立即糾正。會將錢退還給攤販,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管理城市。”
對話
“拍租價高因爲攤販太多”
城管大隊拍租人行道是否有法律依據?究竟如何做出拍租人行道的決定?拍租價格如何界定?是否有經濟動機?……昨日,弋陽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周啓南、弋陽縣城管局局長劉世榮對此進行了迴應。
爲公平採取拍租方式
記者:當時爲何想到將人行道做攤位競拍?
周啓南:考慮到縣裏下崗工人、失地農民的生計問題。本來要搞一個大市場,但成本太高。簡單杜絕所有攤販,執行難度又大,影響穩定。只能選擇了相對寬敞的街道,在不太影響交通的情況下允許佔道經營。
記者:爲什麼要用競拍的方法?
周啓南:當時人多攤點少,有200多戶人報名。攤位只有不到100個。使用抽籤那樣的方法攤戶們不相信,怕有貓膩,所以就公開競價。
記者:有人稱縣城管大隊有罰款任務,競拍行爲是否有經濟動機?
劉世榮:這個說法沒有道理,每個攤位的費用平均下來不到2000元,且全進了財政管理。關於罰款任務的說法不加評論。
記者:拍租並收取費用的行爲是否有法律依據?
劉世榮:這樣做是依據《城市衛生管理條例》和《江西省城市道路臨時佔道收費標準》來定的。我們做了宣傳、告知、上門服務,採取的也是自願報名方式。
記者:實施效果如何?
劉世榮:實行兩個多月基本沒人反對。而且秩序有了明顯好轉。
租人行道就像馬路設停車位
記者:拍租價格是根據什麼制定的?
周啓南:我們以低於江西省城市道路佔道費50%以下的標準。底價定在400元/年到1200元/年。
劉世榮:正常收費是一年6300元,我們底價遠遠低於這個標準。
記者:攤戶說以前每年費用最高不超過1500元,現在費用最高達16000元。
劉世榮:原來的收費是讓利給從業人員。因爲從業人數太多,才提高標準。
周啓南:價格是通過競拍上去的,以前代價低甚至不要代價的時候,人人都在擺攤。現在成本高了,一些人自然就會選擇去做別的事情。
記者:有人說城管應該是維護城市秩序的。很多商鋪還得買下門前空地作爲進出之用。他們認爲城管組織的拍租反而影響了秩序。
周啓南:我們這個方法本來就是從別的地方學過來的。其實跟拍賣河沙、礦山資源差不多道理。就像馬路邊的停車位,不也差不多嗎?我們出發點是想將整治環境與造福民生結合起來。
記者:爲什麼最後收費名稱成了佔道挖掘費用?
劉世榮:其實是佔道費用,電腦打票的時候出了技術上的問題。
拍租解決城市管理問題
記者:如何看待這個事情?
周啓南:總的來說,是用公共產品爲公衆服務。但程序上出了點問題,比如缺少聽證程序,拍租主體不合適,應該找第三方。缺少政府授權,政府有權力規劃設定市場。
記者:人行道也可以作爲市場?
周啓南:人行道也可以變的。
記者:後續如何處理?
周啓南:會叫城管部門認真研究出一個既合法又合理的方法。規範佔道經營。比如說,是拍租?還是抓鬮?還是建市場?研究出合適的方法。錢肯定要退回去。
記者:作爲一種試驗性的措施,中止後城管執法還會做出嘗試嗎?
劉世榮:因爲這個措施損害了一部分既得利益者、高成本也讓一部分人不滿。所以有人站出來反對。雖然這種行爲能解決一些城市管理問題,但在法律程序上有漏洞,比如說採取拍租的方式,導致收費超過了相關規定。今後我們會規範管理,還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
新聞回顧:江西弋陽城管拍賣人行道擺攤稱爲照顧弱勢羣體
近日,江西弋陽縣城管大隊在城區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劃出100多個攤位,組織佔道經營的攤販競價拍租,價高者得,得者發證算合法經營。城管局表示,此舉是爲了照顧弱勢羣體,拍賣方式體現“公開、公平、公正”。
江西調查弋陽城管拍賣人行道擺攤事件
江西省弋陽縣城管大隊在城區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劃出100多個攤位,組織佔道經營的攤販競價拍租,價高者得,得者發證算合法經營。城管部門聲稱,他們依據的是《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第十條,拍租是爲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是爲了照顧弱勢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