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禍首,處罰只是『毛毛雨』——表面上看,對生產問題疫苗的廠家處以貨值金額3倍的罰款,是重罰,但是,對於2008年就實現銷售收入1.88億元的延申公司,以及2008年就已實現產值1.3億元的福爾公司來說,2563.79萬元與563.82萬元的罰單,實在是九牛一毛而已。為什麼對直接責任人只是『10年內不得從事相關行業』的資格罰,而不是按國際慣例『終身禁入』?既然如此,又怎能指望其他藥企能從中汲取經驗教訓,不再鋌而走險!兩家企業縱然是罪魁禍首,當地監管部門也難辭其咎,現在只見對企業罰款,卻看不到任何監管人員付出一點點的代價?【點擊觀看全文】 |
患者,不能獲得補償就沒有什麼意義——對患者而言,不能獲得補償,就沒有什麼意義——按照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說法,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問題疫苗導致的不良事件報告。而且,相關部門已經采取了及時補種措施。不過,稍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狂犬病的發作潛伏期長達十餘年,甚至極特殊的會長達30年至40年。這麼長的時間意味著一種可能,即患者發作時,生產疫苗的公司可能已不存在,患者根本無法獲得賠償。兩家公司7個批次的不合格疫苗共21.58萬人份,這麼巨大的數量,即使按照小概率來講,出現問題的可能性極大。【點擊觀看全文】 |
疫苗危機,風聲過後難免舊病復發——山西、江蘇、河北等一系列疫苗事件後,大眾對國產疫苗產生了巨大的懷疑和恐懼,一篇《寶寶,媽媽不再帶你打疫苗》的帖子在互聯網上極快極大地流傳,疫苗信任危機由此產生,引發一些地方的疫苗『拒打潮』。可千呼萬喚始出來的處理結果卻仍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看不出對重建疫苗信任度有多大作用。處罰結果如果不能讓大眾揚眉吐氣並恢復對政府的信任,如果不能深入到監管體制,疫苗信任危機很可能還會繼續,受損的將是中國疫苗企業和政府公信力,危及的是公共衛生防疫屏障。【點擊觀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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