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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工作信息應當依法公開
修改後的行政監察法擴充了監察機關的職責,規定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工作。
屈萬祥表示,政務公開是目前國務院反復強調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只有公開纔能使人民群眾了解到行政機關的工作情況,纔便於人民群眾監督,便於社會監督。他進一步指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賦予了監察機關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職責。『為了使這一規定得到切實有效的落實,有必要在監察法中將其作為監察機關的一項職責來確定,上昇到法律高度。』
修改後的行政監察法同時規定,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公開監察工作信息。在屈萬祥看來,隨著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依法公開有關信息已經成為監察機關的一項法定義務。對於社會廣泛關注、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關專項檢查,監察機關也有義務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布,使人民群眾了解監察機關有關工作並且接受監督。
『我們感覺到,這次把信息公開問題寫入行政監察法,對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具有重要的作用,這是一個亮點。』他說。
協警、城管等人員納入監察范圍
目前,許多地方都聘請了協警、城管等人員從事公共管理活動,他們中不少人並不屬於公務員序列,是否也要接受監察?
屈萬祥指出,這次行政監察法修改的另一大亮點,就是適當擴充了監察對象的范圍。法律規定,監察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法律還規定:監察機關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托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實施監察,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