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6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監察部有關負責人就新出臺的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和新修改的行政監察法等有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圖為監察部副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屈萬祥。新華網楊理光攝
26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行政監察法修正案。這是行政監察法自1997年頒布實施以來的首次修改。在隨後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監察部副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屈萬祥表示,行政監察法修改取得了重大進步,其中泄露舉報人信息可追究刑事責任、監察信息要依法公開、委托從事公共管理的人員納入監察范圍等
規定是修正案的亮點。
泄露舉報人信息可追究刑事責任
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一直是社會各界的熱切呼吁。
引人注目的是,修改後的行政監察法從制度上加強了對舉報人的保護,規定監察機關應當對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信息予以保護。法律還明確了泄露舉報人信息的法律後果,即:泄露舉報事項,受理舉報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信息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應該說,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現象確實是客觀存在的。』屈萬祥告訴記者,有關部門對舉報人保護問題一貫非常重視,出臺了許多具體規定。早在1996年,中央紀委、監察部就發布了關於保護檢舉控告人的規定,明確規定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要嚴肅處理,並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此外,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等行政法規規章也規定了保護舉報人的相關制度。
新聞發布會上有媒體記者問,監察機關在受理舉報的時候會把舉報信或其他信息轉發給地方,這樣舉報人的信息就可能會被泄露出去。
屈萬祥介紹說,轉交辦理舉報信件是監察工作中經常使用的辦法。因為根據監察機關管轄制度的規定,對不同級別的監察對象的舉報,由不同級別的監察機關辦理。『比如有人寫舉報信舉報縣裡面一個科級乾部,這個舉報信有可能一直送到監察部,但應當轉交縣級監察機關辦理。』
『在轉交過程中,我們規定,絕不允許任何一級機關和工作人員把舉報信轉到被舉報人手上。』屈萬祥強調:『誰轉到被舉報人手上,一旦查明,必須要追究責任。』他同時透露,修改後的行政監察法實施後,還將修改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對舉報保密制度作進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