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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不斷規范警用車輛日常管理使用,有效推動『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樹立公安機關良好形象,日前,天津市公安和平分局警務督察隊邀請公共交通管理局和平區隊宣教處民警結合警車管理工作實際,對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車管理規定》為分局民警駕駛員進行了一次警車安全守法行駛專項教育,促使民警對警車守法駕駛意識的進一步入腦、入耳、入心。
期間,宣教民警結合自身的工作經歷以及所擔負的職務特點就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時刻做到執法者帶頭守法闡述了個人理念、觀點,並以通報發生在身邊的典型案例為警示教材,幫助民警算好政治賬、經濟賬、名譽帳,使民警時刻保持頭腦清醒,摒棄特權觀念,嚴格依照交通法規和警車管理規定行駛,杜絕超速、亂停車、闖紅燈、隨意調頭、隨意變更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消除違章行為給自己和他人帶來的安全隱患,牢築遵規守法的思想防線。
隨後,宣教處民警還就駕駛警車民警一定要站在構建和諧警民關系、維護公安機關形象的高度,嚴格執行《警車管理規定》,象執行『五條禁令』一樣貫徹落實《警車管理規定》,象管理武器警械一樣管理警車號牌,堅決杜絕各類違規違法問題的發生,自覺地做『遵紀守法的模范、帶頭執行的典范、宣傳教育的示范』同民警駕駛員進行了交流、座談。(通訊員李鵬 駱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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