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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關媒體報道霸王(廣州)有限公司洗髮水含1、4-二氧雜環己烷(又名“二噁烷”),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6日通報對“霸王”洗髮水相關產品的抽檢情況。結果顯示,抽檢樣品中二噁烷的含量水平不會對消費者健康產生危害。(《中國新聞網》2010-7-16)
媒體說會致癌,商家堅決否認,消費者無所適從。在這個時候,社會自然將答疑解惑、做出公平裁決的希望寄託給了藥監局這個裁判。作爲裁判,如何來進行真正公平的裁決,讓其裁決結果服衆,既保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不會花錢買了癌,還被矇在鼓裏,又不冤枉沒有違規的商家,同時絕不放過與縱容違規違法的不良商家,最重要的是站穩自己的中立立場,而要做到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事實——數據,說話。
可是我們來看一看藥監局是如何來當這個裁判,怎樣來得出結論,從而給消費者一顆“放心丸”的:這位“裁判”說,它曾於2009年3月21日在官方網站上發佈了對衛浴產品中二噁烷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評估結果與美國、澳大利亞等權威機構的結論一致。即日常消費品中(食品和藥品除外),二噁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過100ppm時,在毒理學上是可以接受的。
這能告訴我們什麼呢?就是,如果含有二噁烷的產品,其含量不超過100ppm時,可以說是不會對對人體造成明顯危害的,如果含量在30ppm之內,纔是真正讓人可以放心消費的。而到底此次抽檢的樣品裏,其具體含量是多少這個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這位“裁判”避而不談,就這樣來宣佈:不會對消費者健康產生危害!這叫哪門子的裁判依據?這不就是告訴我們一個標準嗎?這不等於是張三參加了此次短跑比賽,最終被裁判宣佈爲冠軍,但是,他具體跑了多少時間,與第二名之間的差距是多少等等,一概讓人不知道,這樣的裁判結果,誰能夠相信?
如果要讓社會相信“霸王”的確是不會致癌的,起碼得告訴大家,這次因爲媒體的報道之後,藥監部門抽檢了多少產品,什麼時候,具體每一個樣本的相關具體含量是多少,綜合結果又是多少,只要有了具體真實的數據,標準都在那兒放着,結論是什麼,藥監局不必說出,大家都可以自己來得出不會相差太大的結論了。而如今藥監局採取的卻是,根本不告訴最核心,人們最關心,也是最能夠說明問題的含量,就讓大家放心,這心如何能夠放得下?
既然如此,我們就免不了要問一句,藥監部門到底是不是真的進行了抽檢?如果是,真正的含量是不是真的不會危害消費者的健康?既然不會危害消費者健康,爲什麼不將具體的數據公佈出來?難道這是“國家機密”?而這一切的背後,到底是什麼原因?就不能不讓世人浮想聯翩了。
只是,如果是正常情況,這樣的怪事是不會發生的。陳家沛(作者系四川在線特約網絡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