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作者:陳誼軍
湖北省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文,免除了身穿法官服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口『上訪』法官馮繽的助理審判員職務。這一紙決定書隨即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網絡評論如潮。有人甚至稱孝感中院『打擊報復』。(7月29日 《法制日報》)
由『上訪』法官馮繽的被免,筆者想到近來的另一個關於法院的新聞:據7月26日的《羊城晚報》報道,有人在網上實名發帖稱,一名低智人士進入了廣東河源市東源縣法院做公務員,此人的父親竟是該法院院長,對於此事,該法院的院長也承認兒子『做事沒那麼正常』。
同樣是法院的事兒,一個是法院的權力最高者的兒子,就算是『做事沒那麼正常』也能夠具有『工勤』編制,另一個,因為只是助理審判員,所以妻子就算工作准備近十年,准備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被單位列入了『清退』名單——對於如此的遭遇,我們除了慨嘆『權力』外,還能說些什麼?
我們知道,申訴信訪是公民的權利。因此,從這樣的基本權利出發,一個法官為自己的妻子走上申訴的道路,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面對申訴的『上訪』法官,有關部門卻沒有從思想上做好工作,更沒有以行動作出合理、合情的說法訴服民眾,卻匆匆的以一紙『免書』來欲了結此事,這豈是可以服眾的?
『上訪』法官被免給我們的思考是多方面的。首先,應反思工作的方式方法。固然,身穿法官服上訪的法官給本部門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然而,我們應反思是什麼原因導致了該法官的『上訪』,該反思如何纔能以公平、公開、公正的方法使其心悅誠服——而不是擺出強勢的態度,一免而了事。其次,應反思對公民權利的尊重意識。如果連穿法官服的法官的權利都不能夠保障,都受到強勢的壓迫——顯然,更多的公民的權利也難以得知會得到有力的保障,這些,將會引發更多的權利焦慮感。再者,應反思對輿論監督的態度。目前,對於此事,社會廣泛關注,網絡評論如潮,有關部門除了下發一紙『免書』外,還有什麼樣的態度,還有怎樣可以訴服民意的理由?我們都沒有看到,這樣,有可能昇級為民眾對有關部門形象的質疑,對其公信力的否定。
廉潔、高效、為民的公權部門形象,既需要有關部門對自身建設的重視及有效舉措的落實,也必須依靠強有力的社會監督及輿論監督。筆者希望,在對公民權利越來越為尊重、理解的今天,有關部門能夠采取有效的辦法提高工作透明度,並學會勇敢的接受輿論的批評,從而使工作邁出程序正義之步,使公信力得到切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