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墉橋區曹村兩屆鎮政府欠我10萬元煙酒錢,10年了,每年只有過年時,鎮政府纔只能給解決1000元左右,照這樣下去,我要100年纔能討清債款。』(人民網8月3日)
此個案揭示了一個官場潛規則:
一是現任官員『借債不還債』的潛規則。兩屆政府為什麼會欠下10萬元煙酒錢?當然可能鎮裡確實困難;但既然沒法還,怎麼敢借?這就是官場通行的做法。一些官員什麼錢都敢借,借來搞形象工程,盲目決策,賭一把再說。賭贏了,有了政績,得到提拔;賭不贏,也不過是拍拍屁股走人。之所以借錢膽大,就是因為在主觀上借錢者從來不考慮還錢,而事實上也是借錢者不需要還錢。比如,某國家級貧困縣辦『姓氏文化節』,居然提出『一年建設,十年還債』的荒唐口號。
二是後任官員『新官不理舊事』的潛規則。鎮長都換了7個了,為什麼不還老漢的錢?道理很簡單,『新官不理舊事』嘛,我為什麼幫前任擦屁股?前任為了撈政績,丟下一大筆債務,我拿現在的錢幫他還債,我的政績怎麼體現?
只管借不管還,其實是官場考核制度滋生的弊端:只看表面政績,不看背後賬務。當一個官員昇遷時,為什麼不查一查其任內新增了多少債務?靠大肆舉債預付政績,刮淨了地皮,留下了禍害,他們的政績就是虛假的。(編輯 梁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