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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豪賭挪用巨款還賭債
1998年年底,肖先敏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名算命先生,並請那算命先生為他算了一卦。結果令肖先敏喜出望外,算命先生算定他有『橫財運』,『橫財從何而來,就要靠賭,而且要賭大,去澳門賭。』這位『大師』告訴肖先敏,只要按照他事先算好的時辰進入指定的賭場,肖便能只贏不賠,大發橫財。
從1999年元旦起,肖先敏開始按照『大師』所算的時間、地點,頻繁赴澳門葡京、金碧、皇冠等賭場賭博。開始時,仿佛真如『大師』所料,肖先敏在賭場接連『開胡』,最多的時候共贏了2000多萬元。隨著賭欲的加重和賭額的加大,肖先敏開始被澳門賭場的『疊碼仔』區某盯上。區某通過肖先敏的一位朋友『牽線』,『搭』上了肖先敏。
為了方便大額賭資的出入境,讓肖先敏可以放開手腳把賭額加大,區某向他開出了『豐厚』的條件:約定肖每次赴賭前與區商定好賭款數額,由他們在境外提供籌碼,如果肖贏錢,由他們辦妥兌現手續,輸錢的話,肖可以回大陸後再籌錢還賭債。
正所謂『十賭九輸』,1999年下半年起,肖先敏的『橫財運』到了盡頭,『手氣』急轉直下,不僅之前贏回來的錢轉眼就輸了個精光,還欠下『疊碼仔』不少賭本。據肖先敏回憶,最多的一次他竟狂輸了港幣600多萬元。巨額的賭債讓肖先敏日夜如坐針氈,為償還賭債和翻本,他便又打起了外輪公司公款的主意。
外輪公司財務制度的松散,加之肖先敏在公司事務上一貫的專橫獨裁,同時其與財務副總監江永熾『賭友』的特殊關系,使得其違法違規劃撥公司資金變得易如反掌。從1999年12月至2003年7月,肖先敏在澳門頻繁輸錢之後,數十次指使江永熾以『往來款』的名義付往『疊碼仔』指定的各個地下錢莊賬號;或者在外輪公司收取業務單位支票後,指使江永熾不入賬,直接背書轉往這些地下錢莊賬號。
於是,外輪公司的公款像流水一樣流失境外。肖先敏先後40餘次挪用公款5000多萬元用於償還個人欠下的巨額賭債,截至案發後仍有3965.9萬元未予歸還。(記者鄧新建通訊員朱志文林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