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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圖/蘇泳任
作為一家國企的董事長,肖先敏定位為『賭徒』的時間跨度長達十多年。期間,肖先敏不僅把公司變成了賭場,而且40多次挪用公款往返澳門進行賭博。試問,這麼長的時間內,為什麼沒有部門、沒有人對肖先敏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約束呢?
作為國企老總卻嗜賭成性,在公司內公然做莊開設『六合彩』賭博,後又輕信算命先生與澳門賭場掮客的引誘,先後數十次赴澳門賭博,期間40餘次挪用公款5792.7萬元用於償還賭債,造成巨額資金無法追回。
這位老總便是廣東省廣州市外輪供應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肖先敏。日前,肖先敏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巨額虧損出入境記錄露端倪
2009年5月初,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接到廣州市嶺南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紀委的緊急舉報,稱該集團在對下屬外輪公司查賬時發現,在肖先敏擔任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期間,該公司財務管理狀況極其混亂,公司資金虧損嚴重,累計達5億多,存在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重大可疑問題。
『當時,嶺南集團紀委遞交了外輪公司的厚厚一沓賬目資料,在初步檢查後,上面反映出的資金虧損情況令我們這些辦案多年的老檢察也覺得觸目驚心。』荔灣區檢察院偵查二科科長袁紹強透露,『一個普通的市屬三級國企,在短短數年內竟然有如此巨額的資金虧損,這裡面肯定有很大的問題。』
接到舉報後,荔灣區檢察院反貪局迅速成立專案組,指派辦案人員赴有關部門查詢肖先敏的個人及家庭信息。然而,從反饋的信息看去,他並沒有巨額存款,也沒有不良記錄,從表面上看一切均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