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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歷史?
這是一個既簡單又復雜的問題。給歷史下定義,就好比給文化下定義,可以有五花八門的說法。不妨看看大師們是如何說的。
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說:『歷史是勝利者的宣傳。我本人是經常意識到有必要降低勝利者宣傳的重要性。』確實,以往的歷史文獻,尤其是官修史書,幾乎難以擺脫『勝利者的宣傳』的色彩,要消除這種色彩並非易事。湯因比的警示是鞭闢入裡的,但太過於情緒化,未免失之偏頗。
英國歷史學家卡爾(Edward Hallett Carr)說:『歷史是現在與過去之間永無止境的問答交流。』這種說法,與荷蘭歷史學家蓋爾(Pieter Geyl)所說『歷史是一場永無休止的辯論』,都極富機智與精闢的思辨意味。卡爾如此解釋他的觀點:只有借助於現在,我們纔能理解過去;也只有借助於過去,我們纔能充分理解現在。此話言之有理,但作為歷史的定義,似乎不能令人滿意。
看來還得求助於學究式的典籍。《大英百科全書》(1980年版)對『歷史』作如此解說:『「歷史」一詞在使用中,有兩種完全不同的含義:第一,指構成人類往事的事件和行動;第二,指對此種往事的記述及其研究模式。前者是指實際發生的事情,後者是對發生的事情進行的研究和描述。』這個定義說明了歷史和歷史學的聯系與區別。
在古希臘文中,『歷史』這個詞的最初的含義是『調查與研究』,後來引申為『作為詢問結果而獲取的知識』。顯然這是上述定義中的第二含義。比利時歷史學家皮朗(Henri Pirenne)說:『歷史研究的對象是人類社會在空間和時間上的發展』,這句話把歷史的雙重含義包容在一起,『人類社會在空間和時間上的發展』指的是歷史自身,而對『人類社會在空間和時間上的發展』的描述與研究,便是歷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