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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央視大火案第二批責任人之一羅龍,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計劃在市二中院受審,後因一名合議庭成員患病,庭審臨時取消。據悉,其他7名責任人庭審也因各種原因均已延期。
羅龍是北京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監督三室原主任,也是央視大火案發生後,唯一因涉嫌瀆職被公訴的乾部。起訴書顯示,2006年12月至2008年4月,羅龍擔任監督三室主任期間,負責中央電視臺新址園區文化中心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去年8月14日,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朝陽公安分局刑事拘留,12天後被逮捕。同年10月21日,他被取保候審。
昨天上午9時20分,兩男兩女出現在市二中院第六法庭。見到記者,其中一名身穿深色T恤的高個男子扭過身子。當有記者跟隨進入法庭時,一名女子大聲說『不許拍』,拒絕記者進入。不過,約10分鍾後,庭審即被宣布取消,原因是參與庭審的一名合議庭人員正在醫院打點滴,不能出庭。
記者了解到,包括羅龍在內的央視大火案第二批8名責任人,原計劃於本周相繼受審,但目前庭審都已延期。
>>案件背後
安監主任瀆職助長火勢
根據檢方指控,早在2007年6月,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通報該工程進場的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為不合格產品。羅龍在對上述不合格產品進行查處的過程中,未仔細核實,也未能提出抽查檢測的建議,因而未能及時糾錯,致使價值100餘萬元人民幣的不合格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被用於該工程幕牆施工。
2009年2月9日,中央電視臺新址園區文化中心失火,由於工程大量使用了不合格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導致燃燒范圍迅速擴大,給之後的控制、救援、撲救帶來了更大的困難。
檢方認為,羅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無視國家法律,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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