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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元? 5000元?本報記者介入采訪後銀行表示『不追究了』
梗概
黃江鎮的王先生上午在某銀行櫃臺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多給了他一筆錢,他當時也沒清點,拿著錢就離開了櫃臺,出銀行門就轉手將這筆錢借給了等在那裡的朋友。
當天下午,王先生接到了銀行打來的電話,對方先是說多付給了他6400元,隨後又說多給的不是6400元,而是6200元。
王先生驚異之下,趕緊與借錢的那位朋友核實,朋友拿出那筆錢來一點,說是銀行的確是多給了,但多給的數目是5000元!王先生隨後便將這5000元拿回去歸還了銀行。
那還有1200元怎麼辦?雙方僵住了:王先生稱如果銀行拿不出證據,他是不會支付這筆錢的;銀行的工作人員則稱王先生若不退還這1200元,就起訴他。
昨天,本報記者接報後進行采訪,隨後事情有了轉機:該支行行長向王先生道歉,並表示『剩下的1200元不再追究』,於是這出一波三折的取款還款故事纔劃上句號。
1
銀行:多給的是6400元
儲戶:只多給了5000元
王先生告訴記者,8月19日上午,他來到位於黃江大道的某銀行東莞黃江支行櫃臺取錢,所取的金額是21800元,取完就把錢借給了等在銀行外面的朋友,當時兩人都沒有清點這筆錢。
當天下午1時30分,王先生接到該支行的電話,對方說多付給了6400元。
王先生趕緊打電話給那位朋友,那位朋友說自己也不知道,因為錢一直放在行李箱裡,他也沒點過。於是那位朋友趕緊把錢拿出來清點,發現銀行確實是多給了,但只多了5000元!
『我當時就傻眼了,銀行說多給了6400元,朋友說多給了5000元,那就是說,我去銀行取個錢,自己還得虧1400元呀!』王先生說。
2
儲戶:有證據繼續退錢
銀行:不再退錢就起訴
王先生說,他當時納悶極了。十多分鍾後,銀行的另一名工作人員再次給王先生打來電話,說銀行多給的不是6400元,而是6200元。
又過了約20分鍾,銀行再一次打來電話,說多給的的確是6400元。
再後來,銀行又來電話,說確定了,多給的是6200元,並稱這是銀行的監視器顯示的。
可王先生幾次與朋友打電話確認,朋友都說:『確實只發現多了5000元。』
銀行要求王先生去退錢。當天下午5時許,王先生去到銀行,返還給銀行已被朋友確認的5000元。同時表示,如果銀行有證據證明多給的是6200元,那他會補回1200元,不管自己的朋友怎麼說。
王先生說,其間銀行始終沒有出示任何證據。而就在昨天上午10時,他又接到銀行那名多給了他錢的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稱:『王先生,你和你的朋友溝通好了沒有?請把多餘的錢退還,否剛銀行會起訴你。』
3
記者:向銀行詢問此事
銀行:行長道歉不追究
是銀行出了錯,又不提供相應的證據,現在卻說要起訴他!王先生急了。昨天,他在東莞陽光網上發帖喊屈。
昨天中午,本報記者就此事向該支行詢問。昨天下午,該支行辦公室主任鍾先生了解情況後,告訴記者『這事是個誤會』,『行長也給王先生道歉了』。
鍾主任還表示,目前銀行方面已表示『不再追究那1200元的責任了,畢竟該行也有責任,之前王先生已經退還了5000元,這件事就這樣圓滿結束了,雙方已經達成諒解,不再追究彼此的責任』。
隨後王先生跟記者證實,該支行的行長剛剛已給他打電話道歉了,並且表示不再追究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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