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一對夫妻向男方的大哥借錢,怎料此後不到半年,不但勞燕分飛離婚,丈夫還犯法被判入獄。長時間催要欠款不得,大哥將弟弟和前弟妹告上法庭。日前,薊縣法院審理認定該筆欠款系二人共同債務,判決共同償還。
薊縣下營鎮村民馬強和李蕊2003年『五一』期間登記結婚。2007年秋,馬強為償還此前購房時的欠款,向大哥馬力借款6萬元,馬強夫婦共同出具欠條。不料,2008年初馬強和李蕊因家庭矛盾在法院主持下協議離婚。同年夏天,馬強犯罪被判刑入獄。
2009年底,因長期向李蕊催要借款未果,馬力將馬強和李蕊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共同償還欠款並承擔訴訟費用。庭審中,李蕊連連喊冤,稱欠條上的簽字系其受欺詐情況下所簽,屬於馬強的個人債務,並未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同時,她還舉證提交與馬強離婚調解書及法院的調解筆錄,證實馬強曾因參與賭博負有債務,該筆欠款系馬強個人用於博彩和賭博。對此,馬強當庭否認,稱債務系夫婦二人共同所有。
庭審中,李蕊雖否認簽名真實性,但未提供證據予以證明;且在法院詢問其是否申請筆跡鑒定並告知如果不申請鑒定法院將確認該簽名真實性時,李蕊明確表示不申請鑒定。據此,薊縣法院對欠條上李蕊簽名和欠條的真實性予以確認。
法院認為,作為在欠條上簽名的欠款人之一,李蕊應當與馬強共同承擔返還借款的民事責任。李蕊提供對馬強調查筆錄用以證明該筆借款未用於家庭生活時,馬強當庭否認;且該筆錄形成於欠條之後,以該筆錄對抗二人在欠條上的簽字顯失公平。
法院認為,李蕊和馬強在欠條上簽字是雙方對債權人償還債務的承諾,是雙方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可,故馬力主張予以支持。一審判決李蕊、馬強償還借款6萬元,二人互負連帶責任,於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付清。(記者解金釗)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