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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子受僱他人做醫療看護期間,與女僱主發生關系,在對方提出分手後,以將其裸照交給其丈夫相脅勒索錢財。該男子落網後,鑒於其系犯罪未遂且認罪態度好,南開法院日前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2009年7月,32歲的河南省男青年郭某在從事個體醫療看護工作期間,與其僱用人潘某相識並多次發生性關系。不久後,潘某提出分手,郭某懷恨在心。同年10月19日,郭某以將自己用手機拍攝的潘某裸照交與其丈夫相脅迫,向潘某勒索人民幣5000元。次日,郭某到潘某家中取錢時,被警方當場抓獲並將其手機收繳。(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朱健邱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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